[]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工伤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文审[2006]8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6-1-1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293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就医管理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工伤职工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工伤保险就医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关于工伤医疗(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费支付范围及标准问题
  (一)工伤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支付范围所遵循的标准,在国家出台新的规定之前,根据《重庆市工伤职工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原则上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实施办法》(渝劳社办发〔1999〕179号)中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项目执行。
  (二)工伤医疗中的挂号费、诊查费(不含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中项目编码110200002号的专家门诊诊查费)、病历工本费(最高不超过0.50元/本),每年7月、8月、9月空调降温费及12月、1月、2月取暖费,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三)外伤骨科治疗用耗材应使用国产普通型,其费用超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应予以支付。
  二、关于工伤职工异地就医问题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保而长期在市外开展工作的单位,经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在工作地确定1-2家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作为本单位工伤职工工伤医疗救治机构,所发生的费用按规定在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一个以上的区县(自治县、市)开展工作、统一在一个区县(自治县、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住院治疗的工伤职工可凭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介绍)材料,在工作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到工作地协议服务机构救治,由工作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管理并按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三)在区县(自治县、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工伤职工需转往市级转诊医院就医的,应持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证明(介绍)材料,到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备案。转诊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按规定支付。
  三、关于患职业病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
  (一)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有职业病、危害作业接触史的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必须提交参保前一年内的《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二)用人单位隐瞒患有职业病职工的职业病史,弄虚作假,造成已患职业病的职工按健康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一经查实,该职业病职工因职业病引起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三)参保职工以疑似职业病就医住院观察,并在本次确诊为职业病的,本次住院费可按工伤就医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四、我局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以后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委内 渝经办[2007]17 2007/6/11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商行政 云经交通[2005] 2005/1/24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交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 陕财办企[2005] 2005/5/31
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意 发改价格[2006] 2006/6/27
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京财协[2001]19 2002/1/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 大地税函[2005] 2005/8/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内蒙古东蒙农牧业有限责任公 内地税字[2004] 2004/11/30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天然林保护工 陕政办发[2005] 2005/10/20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社会捐赠资金实行收支两 津财社[2003]22 2003/5/13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 琼国税发[2004] 200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