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04]3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4
实施时间: 2004-2-4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14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9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地税机关应进一步摸清辖区范围内各类开发区企业的基本情况,并按附表的要求认真填报。
  二、各县、市(区)级地税机关应于2004年2月底前将清理检查工作报告及报表上报设区市局,各设区市局务必于2004年3月15日之前将清理检查工作报告及报表上报省局,省局将于2004年3月底前组织检查验收。
  三、各级地税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清理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自纠自查工作。凡是隐瞒不报或对查出的问题不予纠正的,一经发现将按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略)
  2、开发区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大地税发[2006] 2006/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 桂地税发[2004] 2004/2/3
新疆地方税务局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新地税发[2004] 2004/5/17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劳动和社会 川地税发[2006] 2006/10/23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全省各类开发区涉外企业税收优惠 冀地税函[2003] 2003/12/15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期间有关 金地税政[2006] 2006/12/1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家禽 冀财税[2004]17 2004/3/9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受“非典” 2003/12/1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 沪财法[2006]45 2006/6/23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内地税传发[200 200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