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建四局六公司2007年度上交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8]7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10
实施时间: 2008-3-1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44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淮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所属企业200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8〕24号)规定,中建四局六公司2007年度向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上交的总机构管理费450万元,准予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部分,应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向所属企业提 粤地税函[2007] 2007/3/8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公务用车费用及通讯公务费用个 大地税函[2010] 2010/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烟草公司向所属企业提取总机构管 鄂国税函[2003] 2003/1/29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集装箱控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 2006/3/13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黑龙江省邮政实业集团公司所 黑国税函[2003] 2003/12/1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 京国税函[2001] 2001/12/10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年金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南 2021/7/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蚌埠铁路分局多种经营管理分处所属 皖国税函[2001] 2001/2/6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呼和浩特铁路局多经处提取20 内国税所函[200 20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