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车辆购置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补办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6]301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20
实施时间: 2006-10-20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405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为方便纳税人及时刊登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声明,减轻纳税人负担,我省指定作为省内刊登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声明的报纸自2006年9月1日起变更为《云南法制报》。
  纳税人在申请补办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时,由各主管税务机关告知申请补办完税证明的纳税人,需在中国税务报或我省指定的《云南法制报》上刊登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声明,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纳税人持报及登报发票办理完税证明遗失补办手续。
  各州、市局须自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声明刊出证明书》(见附件1)下发到所属各办税地点使用,由纳税人员填列表上各项,办税点征管人员签字并加盖“车购税业务专用章”后交由纳税人自行办理后续事项。
  附件:1、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声明刊出证明书(略)
  2、刊登遗失公告启事(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4批]、《享受车船税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5/21
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4/1/1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外交部关于驻外使领馆 辽国税发[2005] 2005/12/7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交通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关 浙国税流[2001] 2001/4/9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 鲁国税发[2004] 2004/12/21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14/9/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0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 赣国税函[2010] 2010/7/28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央车辆 2015/2/26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车辆购置税临 冀国税函[2005] 2005/8/21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刊登遗失声 琼国税发[2005] 2005/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