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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险业发展的意见
发文文号: 豫政[2004]52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7-31
实施时间: 2004-7-31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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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省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提供经济补偿、帮助灾后重建、安定人民生活、扩大社会就业、促进对外经贸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保险业发展的现状与我省经济总量、人口数量相比还很不相称,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GDP比重)和保险密度(人均保险消费)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进一步加快我省保险业的发展,提升保险业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我省实现中原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保险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的稳定器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加快保险业发展对发展经济、促进改革、加快开放、稳定社会、造福人民具有重要的作用。作为第三产业,保险业不仅能积极推动居民消费结构优化升级,还能容纳大量高素质的劳动力,缓解社会就业压力。随着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随着我省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深入,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对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满足多层次保障的需要、提高我省社会保障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积极发展财产、人身保险和再保险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险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壮大第三产业和发展民营经济等方面的经济助推和社会稳定作用,对实现中原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现实而重大的意义。
  二、加快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加快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倡导管理和服务创新,科学监管,有序竞争,努力营造公开、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法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扩大保险业覆盖面,增强保险业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为河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加快保险业发展的基本目标:经过三至五年的发展,全省保险深度和密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国有独资、控股保险公司竞争力显著增强;股份制公司迅速成长,专业性和集约性明显提高;中介市场、再保险市场逐步形成规模;保险市场平稳开放,中、外资保险公司公平竞争;行业自律机制健全,监管工作规范有力;初步形成经营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经营方式集约化、从业人员专业化、政府监管法制化的保险市场格局。
  三、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做大做强保险业
  (一)保险业要努力为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全省保险行业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保险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考虑,紧紧围绕中心任务来开展各项工作。要积极拓宽服务领域,抓紧推出为交通、能源、建筑等重点工程建设、国有企业改革、第三产业发展服务的保险产品。要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出口贸易,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要大力发展企业年金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配套服务。要大力发展适应民营企业需要的保险产品,支持各类保险机构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贷款担保和再担保业务,为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提供保险服务。要积极为企业提供防灾防损服务和风险管理技术支持,主动为高危工作人群提供保险产品,使安全生产得到保险保障。要立足农业大省的实际,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业务。
  要发挥保险资金在长期性、规模性和安全性、流动性上的优势,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各保险总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来豫投资,依法运用好保险资金,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
  要把保险业发展与扩大就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下岗职工到保险行业再就业的,依法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措施,促进保险与就业工作的协调互动。
  (二)依法开放保险市场,促进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加快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努力创造条件,争取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国内、外保险公司进入我省设立保险机构。鼓励、支持省内大中型企业发起设立或参股保险公司,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等多种形式的主体参与保险事业。
  积极组建专业保险经纪公司、代理公司、公估公司,建立和完善保险中介市场体系。
  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自律、维权、协调、宣传、交流等方面的作用,自觉加强行业自律,树立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大力推进保险产品创新。要根据不同客户群体多层次的保险需要,推出个性化、差异化的保险服务项目,优化产品结构,切实解决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要大力推进保险产品创新,紧紧围绕经济社会生活的重大变化,围绕城乡居民的消费习惯和热点,围绕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来创新产品。要努力实现销售渠道创新,在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运用新的服务方式。
  (四)努力提高保险服务水平。各保险公司要努力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严禁误导、欺诈等违规行为,努力改善服务内容、服务手段、服务方式,做到售前、售中、售后一个样,认真解决好保险服务过程中“重承保、轻理赔,重保前服务、轻售后服务,保险容易理赔难”等问题,逐步向风险管理、理财咨询、投资规划等综合服务过渡,增加技术含量,实现服务增值,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五)提高保险企业经营水平。努力建立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保险企业。保险企业要树立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不断壮大保险队伍。要进一步优化机构网点布局,改进销售服务网络体系,加快县级以下营销服务部的建设步伐,改善和加强乡镇地区保险服务,深度开发基层保险市场,提高全社会保险保障程度,扩大保险覆盖面。要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加强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
  (六)规范市场秩序,有效防范风险。河南保监局作为我省商业保险的主管机关和监管部门,要依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认真履行监管职能。要加强与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各相关执法部门建立畅通有效的工作联系机制。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以监管促规范、促发展。要改进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规范监管行为,改善监管服务,提高监管效率和透明度,建立起科学严谨的监管制度和操作流程,实现监管工作的动态性、系统性和前瞻性,依法维护保险市场公开、公平、有序竞争。要加强同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的协作,全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四、加强领导,为保险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保险工作的领导。要将保险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研究和掌握保险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发展保险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及时公开发布经济、政务信息,创造条件,提高保险业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更好地发挥保险业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要加大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全社会的保险意识。
  各有关部门要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杜绝“四乱”现象。要依法取消对保险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减轻保险企业的负担。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干预保险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指定保险公司承保,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行对保险事故进行定损或指定事故标的维修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保险企业违规理赔。坚决打击保险诈骗和侵占、挪用保险资金等犯罪活动,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为加快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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