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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的意见
发文文号: 苏价证[2006]32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6-9-18
实施时间: 2006-9-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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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
  《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7月28日经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告,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就《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
  《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是在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颁布后制定的一部新的地方性法规。它是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借鉴外省的立法经验,全面总结我省多年来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正反两方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而成的。它适应新的历史形势和外部环境的要求,结合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价格鉴证工作的实际,在与行政许可的结合、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的管理、司法机关委托行为的规范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等方面,均进行了有益的创新和突破,设置了许多新的规定。因此,认真学习,搞好宣传,就成了贯彻实施《条例》的首要任务。一要运用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全省价格系统认真学习《条例》,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熟悉《条例》的各项规定,认清意义,提高认识;二要有组织、有计划地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活动,营造声势,努力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要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突出强调价格认证中心的权威性,进一步确立价格认证中心在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工作中的主导地位;三要运用学习的成果,把《条例》中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要高度重视,狠抓《条例》的贯彻落实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价格法制建设中来之不易的又一重大成果。《条例》能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将直接关系到我省今后价格鉴证工作发展的兴衰。因此,全省各级价格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各地要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工作的规范管理,巩固价格部门在涉案财产价格鉴证领域的主导地位,推动我省价格鉴证工作深入开展。要在全面掌握《条例》的内容,领会其主要精神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贯彻执行,将《条例》的内容落实到实处,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要切实加强对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活动的规范管理
  价格主管部门是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各地要按照《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能,切实加强管理。既要对本系统、本行业的价格鉴证行为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更要加强对全社会价格鉴证机构、价格评估行业的监管工作。要发挥价格主管部门的系统功能和整体优势,通过资质、资格认定,采取专项检查等有效措施,制止和处罚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活动中的不合法行为,巩固各级价格部门价格鉴证机构的权威性,切实保障《条例》的顺利实施。要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价格鉴证机构加强系统建设和行业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价格鉴证机构资质管理制度和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制度。要通过加大对违法违纪机构、人员的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价格鉴证工作秩序。要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鉴证工作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开拓创新,以确保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价格主管部门对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活动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价格认证中心负责承担。
  四、主动沟通,搞好协调,保证《条例》的有效实施
  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牵涉面广,涉及的部门多。做好价格鉴证工作,离不开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心和支持。全省各级价格部门要主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加强联系,搞好协调,赢得理解与支持,共同做好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工作。要通过良好的配合、协作关系,保证《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五、加强价格认证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价格鉴证工作水平
  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是一个知识、信息、技术、政策密集的行业,对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全省各级价格认证中心要通过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独立、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工作。要加强价格鉴证工作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搞好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讲求质量,提高效率,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要通过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进一步推进价格认证中心规范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素质好、作风硬、有资格、能战斗的专业化队伍,以高效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执业形象,树立权威,巩固地位,赢得司法机关以及社会各界的信赖,较好地完成国家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任务,努力把价格认证中心真正建设成为国家设立的、从事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的专门机构。
  以上意见,请遵照执行。如在执行中遇到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价格认证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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