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出]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阴浚鑫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48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7
实施时间: 2007-12-2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31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江阴浚鑫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单独计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锡国税发[2007]28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江阴浚鑫科技有限公司2005年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从事高科技绿色太阳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后经多次股权变更,由中国香港中侨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该公司变更为外资企业。
  2007年9月,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苏外经贸资审字[2007]第02275号批复,该公司的投资总额由2500万美元增加至7000万美元,注册资本增至5000万美元(新增4000万美元),增资资金用于建设光电子器件、绿色太阳能电池组件,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研发、生产高科技绿色太阳能电池、光电子器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自产产品。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确认,增资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版)鼓励类第三类第二十条第12项和第13项。经无锡中天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衡验字(2007)第19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7年11月28日,该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已到位3800万美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056号)的规定,同意对该公司上述追加投资项目所得单独计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并由你局负责具体监管事宜。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 苏国税发[2003] 2003/5/2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所 青政办[2008]43 2008/4/3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 鄂国税发[2002] 2002/7/26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 琼财预[2008]37 2008/3/19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4] 2004/12/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0年企业所得税偷税行为是否适用 浙地税发[2003] 2003/7/22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民政部门假肢生产企业税收问题的 黑地税发[2000] 2000/3/2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鸿准精密模具[昆山]有限公司追加投 苏国税函[2007] 2007/12/27
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改制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 国税函[2004]12 2004/11/5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大国税发[2006] 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