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佰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48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8
实施时间: 2007-12-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05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佰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所得申请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的请示》(苏园国税发【2007】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佰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是由佰电科技(维京)有限公司于2002年在苏州工业园区投资设立的外资企业,注册资本1250万美元,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经营期限50年,经营范围为制造印刷电路板系统及其组件,研发、制造、组装、测试、加工电子产品和系统集成,销售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2005年12月经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2750万美元,投资总额增加到6750万美元,增资项目用于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生产。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确认,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版)鼓励类第三类第(二十)条第12项。经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截止2007年10月29日,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056号)的规定,同意对该公司上述追加投资项目产生的所得,单独计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优惠,并由你局负责具体监管事宜。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 苏地税函[2006] 2006/2/10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丽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 2017/1/1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杭地税二[2006] 2006/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东南西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适用 粤国税函[2006] 2006/8/29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从事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 2009/2/20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浦项钢板有限公司和三 粤国税函[2004] 2004/7/15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 冀财税[2006]85 2006/12/26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黔地税发[2005] 2005/12/29
关于天安保险有限公司等保险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 国税函[2004]10 2004/9/3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年度 京地税企[2006] 2006/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