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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检发[2006]2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6-1-24
实施时间: 2006-1-2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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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
  为了确定我省十一五时期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目标,保证我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在新的时期更加奋发有为,连创辉煌,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十一五”规划》要求,我局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十一”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十一五”规划
  附件:
  山东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我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省市场价格秩序,保证各项价格政策落实到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我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一)“十五”期间我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五期间”我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抓住政府和企业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和难点问题,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认真落实价格调控监管政策措施,妥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切实规范不正当价格行为,积极推进价格社会监督、价格诚信建设、法制建设和队伍建设,在促进经济发展、深化体制改革、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群众利益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广泛认可。
  1.大力整顿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及市场检查取得显著成效。先后开展了电力、药品、教育、工商、税务、医疗、交通、公安、成品油、建设以及涉农价格和收费等专项检查,并在“五一”、国庆长假期间,坚持开展了旅游市场价格检查。五年累计,全省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41130件,退还用户54436.539万元,上缴财政44542.43万元。
  2.反应迅速,沉着应对,成功平抑突发价格异常波动。大力加强应对突发价格异动能力建设,成功应对了2003年上半年非典型性肺炎疫情引发的医药及相关商品价格异动、2004及2005年禽流感疫病引发的部分商品价格异动,为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抗击非典斗争中,我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始终保持高度政治敏感,见事早,行动快,积极介入,主动出击,严厉打击各种乱涨价、乱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了物价稳定及社会稳定,同时,在探索价格异常波动预警机制及突发情况应对机制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经验。据统计,在“非典”期间,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23278人次,检查单位55472个,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994件,没收违法所得71.54万元,罚款299.24万元,退还用户33.07万元;曝光235件,吊销营业执照1件,移交公安部门2人;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中有47个单位被评为省市抗击非典工作先进集体,74人获得三等功以上的奖励。
  3.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方式不断创新。积极探讨新形势下对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的监管方式。省所成立了反不正当竞争调查中心;先后建立了提醒、警示、回访、反馈、应急、协调等创新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4.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日常管理日趋规范。以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活动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各项工作。先后举办3期全省价格监督检查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干部在职求学,全省持有价格监督检查证的2989名检查干部中,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79.6%;与齐鲁电视台联合举办全省价格监督检查知识竞赛,有6支代表队分获一、二、三等奖;以制度求规范,建立健全了过错追究制、首问负责制、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试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3个单位被确定为全国行政执法责任制5个试点单位之一;案件复议维持率及胜诉率达到100%;推行政务公开,公开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程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统计报表实现了电子化报送;先后有77家单位荣获国家级规范化检查所称号,67家单位获省级规范化物价检查所称号。
  5.物质保障机制建设迈上新台阶。继淄博、威海、东营之后,泰安、烟台、枣庄、德州、滨州、济宁等市物价检查所顺利实现机构升格;省所依照公务员管理,43人过渡为公务员;青岛市所转为行政编制;省局为市级物价检查所配备了检查专用车辆,150个县级物价检查所中有77个配备了检查专用车辆;所有检查所均配备了电脑、传真机、照相机、复印机。
  6.价格监督检查网络日趋完善。2003年起在全省开展了县、乡、村三级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建设工作,目前,全省已建立起乡镇物价监督站1600多个,聘请农村义务物价监督员6万多名,农村价格监督网的覆盖面达到60%;2005年开始推行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部分地方已取得了初步成果;在2001年开通12358价格举报热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价格举报工作制度和规范,部分地方配备了专用车辆、电脑、传真机,价格举报热线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5年来,全省各级价格举报中心累计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案件74088件,立案查处19697件,没收违法所得4044.6万元,退还用户5230.47万元,罚款1884.51万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已成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联系群众的“纽带”,为民排忧解难的“热线”展示自身良好形象的“品牌”。
  7.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大力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坚持开展明码标价检查月活动,广泛开展明码标价“五个一”示范活动,对教育、医疗、物业管理、新建商品房、电信等行业的明码标价进行了行业规范化管理;积极倡导明码实价,威海、广饶等地进行了明码实价试点工作,其中,威海的经验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认可,在全国进行了推广;报经省政府同意,2002年在全省农村全面开展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乡镇及行政村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率达到100%,2004年将公示制度扩大到城镇,公示率已达到95%以上;进行了第七届山东省执行物价政策法规最佳单位评选,共评出最佳单位137家,各市也因地制宜地开展了一些价格诚信单位的争创活动。
  8.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理论研究工作呈现繁荣景象。创立《山东价格监督检查》,以简报的形式为全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提供了一个交流信息的平台;出台《关于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宣传工作的意见》,对取得研究成果的检查人员实行奖励;举办了全省价格监督检查理论研讨活动,有10篇文章分获一、二、三等奖。
  (二)“十一五”期间价格监督检查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1、国内外经济形势、价格变动趋势及其影响
  --国际经济形势及其影响。当前世界经济正在缓慢复苏,未来几年可能处于上升通道,国际市场需求增加,将为扩大中国经济增长的外部需求创造条件,但影响经济稳定增长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石油价格可能在较长时期内居高不下,国际贸易摩擦增多,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步伐不断加快,生产要素跨国流动加速,产业转移领域拓展,发达国家的传统制造业和新兴产业中部分制造环节,加速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外资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底中国将执行全部入世承诺,WTO过渡期将在“十一五”期间内结束,对外开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中国经济将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市场国内化,国际市场价格对国内市场价格的影响甚至冲击越来越大,发生价格异常波动可能性增加。在新的世界经济形势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按照公平竞争,非歧视和透明度的原则,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防范和应对价格异动,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国内经济形势及其影响。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处在一个重要历史阶段,既是一个“战略机遇期”,也是一个“矛盾凸现期”。人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居民消费需求不断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明显加快,城市化进程加速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和条件。同时,资源和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资源消耗强度明显增加,资源约束矛盾日益突出,经济的粗放增长导致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污染加剧;市场价格秩序混乱的现象依然比较严重,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牟取暴利、价格欺诈、信用缺失、部门乱收费、涉企乱收费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距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各种社会问题进一步突出,经济体制改革引发社会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和重组,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和激烈市场竞争导致收入差距扩大,产业结构变化产生就业不稳定性,二元经济结构的改变伴随着空前规模的人口流动,收入分配、人口就业、公用事业、公益服务、社会公正、社会安定等社会问题以及“三农”问题将进一步突出。在新的国内经济社会形势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服务宏观调控,缓解资源和环境压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坚持服务人民大众,缓解和化解各类价格、收费矛盾,减轻人民负担、增加人民收入,改善消费环境,服务城市化进程,为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服务。
  --价格变动趋势及其影响。“十一五”期间,我国价格总水平将呈一定程度的上涨,居民消费价格平均涨幅可能略高于“十五”期间的平均涨幅。促使价格总水平上升的主要因素:一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形成相应的投资需求将推动煤电油运价格上涨;二是近两年上游产品持续涨价使下游产品成本上升的压力不断加大;三是推进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会促使稀缺资源和能源产品价格上升;四是世界各国争夺全球有限资源推动国际市场能源、原材料价格相应上涨;五是劳动力工资水平刚性上涨推动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上升;六是奥运会、世博会等重大事件将刺激经济增长、推动物价上涨。影响价格总水平下降的主要因素:一是“十一五”期间部分投资需求将转变为生产能力导致相关产品价格下降;二是粮食价格进一步上涨的空间不大并保持基本稳定;三是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使得工业消费品价格不可能大幅度上涨;四是大量因贸易摩擦出口受阻的工业品转向国内消费市场进一步挤压价格上涨空间;五是人民币面临较大升值压力使得通胀呈下降趋势。面对“十一五”期间价格总水平稳中有升的走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既要预防通货膨胀,避免价格总水平过度上涨,又要抑制通货紧缩,消除价格总水平剧烈下降的隐患,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2、体制改革及其影响。一是经济体制改革。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顺应经济体制改革需要,积极为完善经济体制服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各种市场主体的合法价格利益,缓解和化解价格矛盾,促进城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二是价格体制改革。目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基本建立,但一些关系重大、情况复杂的价格改革因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尚未真正到位,“十一五”期间要继续稳步推进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同时,随着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深化,更多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放开,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任务加重。价格监督检查要积极落实价格改革方案,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三是执法体制改革。行业管理部门介入价格监管的程度明显提高,少数政府制定价格面临部门监管的影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改革逐步推进,反不正当价格行为面临推行综合执法的影响;反垄断法正在起草制定之中,反价格垄断行为面临专门监管的影响;行政收费法已列入国务院五年立法计划,收费执法权面临收费管理体制改革的影响。“十一五”期间,价格行政执法体制顺应改革需要并有所作为的任务加重。
  3、价格执法环境和违法行为趋势特点及其影响
  未来五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面临的价格执法环境和价格违法表现形式将呈现出新的趋势和新的特点:一是价格违法案件总量逐渐减少,但诉诸司法途径解决的倾向日趋明显;二是涉农、教育、医药、房地产和物业管理、部分垄断行业的价格收费违法问题依然突出、地方政府和部门越权定价行为仍然存在;三是价格违法行为呈现复杂性、隐蔽性、智能性、顽固性等新的特点,价格执法识别定性、调查取证以及着力治本的难度加大;四是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仍较严重,检查难、处理难、收缴难、曝光难的问题尚需解决;五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入新的阶段,对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执法提出新的要求。面临执法环境和违法行为的新趋势新特点,“十一五”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提高识别定性、调查取证以及着力治本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继续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捍卫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三)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
  1.当前我国人民正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昂扬的姿态,向着十六大确定的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宏伟目标迈进。国家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良好局面,为物价事业的蓬勃发展,创造了不可多得的历史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2.价格法律体系逐步建立与完善,与《价格法》配套的法规、规章相继出台,为进一步搞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新的法律武器。
  3.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共同进步,全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和执法环境。
  4.经过二十年的奋斗历程,价格监督检查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价格监督检查队伍在实践中成长壮大,经受了锻炼和考验。特别是经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解决了干部和队伍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迈出新的步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工作任务繁重,面临严峻的考验和挑战
  1.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仍处在攻坚阶段,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任务还很艰巨,在战略性结构调整过程中,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大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为改革和稳定创造更加良好的价格环境。
  2.价格秩序混乱的现象依然存在,主要是少数垄断行业凭借垄断地位漫天要价、哄抬价格,少数不法商贩采用欺骗、欺诈手段牟取暴利;由于市场供求失衡,部分商品价格存在过快上涨势头;部分单位和企业乱涨价、乱收费。这些都需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务求实效。
  3.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比较严重,检查难、处理难、收缴难、曝光难导致执法力度不够,查出的价格违法金额与经济制裁金额差距较大,价格违法成本较低,价格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惩罚;对放开价格行为监管缺乏经验,对隐性价格违法行为的调查、识别、取证能力较低,执法的整体水平亟待提高。
  4.价格监督检查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年龄老化、知识更新不及时、开展理论研究和务虚、创新能力不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特权观念等腐朽思想的冲击仍然存在,干部队伍面临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没有完全理顺;一些单位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经费不足、技术装备落后的问题比较突出。
  二、“十一五”期间价格监督检查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十一五”期间价格监督检查总体思路
  纵观形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处于全面发展的有利时机。我们必须站在时代的高度,正确处理继承和发展的关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振奋精神,锐意创新,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义无反顾地肩负起时代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十一五”期间,我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做为价格监管的第一要务,按照“放得开、管得好”的总体要求,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坚持服务宏观大局和社会大众,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用科学监管办法和开拓创新举措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转变监管理念,理清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模式,破解监管难题,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在规范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环境、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全省经济全面协调平稳较快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十一五”期间价格监督检查主要工作目标
  --抓住社会关注、人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开展专项检查;
  --加强对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的监管,重点打击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及应急机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办案质量。年度办案总结案率不低于85%,价格复议维持率不低于90%,诉讼案件败诉率为零;
  --进一步提高价格监督检查队伍整体素质。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机制,健全干部再教育机制,全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比例要达到95%以上,法律、财经专业的人员比例分别不低于30%,其中市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不低于80%,省所检查干部的文化程度90%以上达到大学本科;
  --建立和完善灵活、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日常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
  --建立完善12358价格举报网络;
  --全省价格监督检查政务信息、统计信息、价格举报信息实现联网;
  --内部办公实现自动化、无纸化;
  --县级以上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均有与工作任务、人员编制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至少配备一辆检查专用车辆;
  --全省价格监督检查人员转为公务员;
  --全面构建价格监督网络,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继续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执收单位公示面达到100%;
  --明码实价率达到50%以上;
  --成立山东省价格协会诚信分会,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工作;
  --建立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
  --形成比较完备的价格监督检查理论体系,为价格监督检查事业发展提供科学有力的理论指导。
  (三)“十一五”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监管价格水平与监管价格行为并重。政府制定价格和收费的商品和服务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要继续不遗余力地监管好,确保价格收费政策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平稳较快健康发展;同时,规范放开价格行为是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要加快转变“重政府管制价格监管,轻放开价格监管”的观念,坚持监管价格水平和监管价格行为并重,增加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将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作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和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运用传统有效监管方法与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并重。直接检查、下查一级、交叉检查、联合检查、循环检查、提醒告诫、市场巡查、回访监督等传统监管方法是20多年价格监督检查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正确的经验总结,要继承传统并发扬光大。同时,要勤于研究新形势、新矛盾,善于总结新典型、新经验,勇于探索新思路、新方式,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通过创新不断推进价格监督检查事业的发展。
  3、解决执法难问题与规范执法行为并重。检查难、处理难、收缴难、曝光难是多年来一直困扰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问题,要花真功夫、多管齐下,通过完善法规、健全制度、创新方式等措施,有效破解执法难问题,切实提高价格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效果。同时,也要注重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推进依法行政步伐,按照“合法合理、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的要求,梳理执法依据,合理执法尺度,健全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行价格执法责任制,切实规范价格执法行为。
  4、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并重。相对于日益繁重的价格监督检查任务,监督检查人员力量明显不足。要突出工作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影响市场经济体系建设、妨碍公平竞争的问题,党委和政府关心的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打有威慑力的歼灭战,力争整顿一项,查处一批,规范一片。在突出重点的同时,也要兼顾全面,点面结合,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挂一漏万,或者只顾眼前,忽视长远,而要总体设计,整体推进,确保价格监督检查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5.抓任务与抓队伍并重。价格监督检查责任重大,要树立“有为才能有位”的思想,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找准定位,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做出政府肯定、群众认可的突出工作业绩,巩固和提升自身的地位。而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关键在人,要竭诚尽智,下大力气解决队伍机构、人员编制和执法经费问题,加强培训、引进人才,优化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良、作风过硬,充满昂扬锐气、蓬勃朝气、浩然正气的高素质价格行政执法队伍。
  6.治标与治本并重。价格问题错综复杂,整治价格秩序,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要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执法权威,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价格违法行为不仅要进行经济制裁,还要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公开曝光的频次和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切实起到惩一警百的威慑效应。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治本之策,透过现象看本质,揭露矛盾实质,分析深层原因,完善政策制度,改革体制机制,构建价格监管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检查力度,净化投资环境,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价格监督检查是落实各项价格调控、监管政策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十一五”期间,价格监督检查要继续坚持服务于经济工作大局,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服务效果,坚决惩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为净化投资环境,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做出积极贡献。
  --突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和收费问题。继续加强对教育收费的专项整治。“十一五”前二年,配合实施“一费制”和义务教育免费工作,重点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假民办”、“校中校”、“校中班”等乱收费问题的查处和治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及家长经济负担不增加、不反弹。“十一五”中后期,重点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二级学院、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等收费情况进行重点治理整顿;继续加强对医药价格的专项整治,每年集中时间和力量,对部分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进行一次拉网式的专项检查。结合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大对涉农医药的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医药机构价格信用档案,规范药品明码标价、医疗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制度;加大对电信资费监督检查的力度,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继续推进对物业服务收费的检查,营造和谐社区;适时开展对殉葬收费的监督检查,形成对殉葬收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涉农价格收费秩序。坚持开展农资和农业生产性费用价格检查。“十一五”前期,每年春耕季节,组织开展农资价格专项检查,每年秋播季节,组织开展农资价格市场巡查,重点加强对化肥、农药、种子等价格的监督检查。“十一五”中后期,分年度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农业用水价格、农村用电价格等农业生产性费检查;继续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结合农村税费改革,重点部署对教育、国土、建设、计生、县乡政府和村委会等部门和单位的检查,惩治农民反映强烈的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民建房、农民进城务工等乱收费行为;定期开展农产品价格检查和巡查,每年夏季、秋季农产品收购时节,组织开展粮食、烟叶等农产品收购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
  --加强监管,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和价格改革方案落到实处。密切关注电煤市场动态,适时进行电煤价格和收费检查;加强电力价格整治,促进电力市场价格监管;加强成品油价格检查和巡查,维护成品油市场价格秩序;开展铁路运输价格检查,整顿运输市场秩序;开展供水价格检查,促进水价改革;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督检查,落实房地产价格调控政策。
  --深入整顿规范涉企收费秩序。配合税费改革,加强对费改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交通、建设、国土、环保、劳动、技术监督、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收费以及电力、通讯、供水、供暖等垄断行业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问题进行检查规范,坚决查处地方、部门和单位违反规定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行为,制止利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将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强行转为经营性服务收费,或者利用协会、中介部门继续收费的行为。
  --加强对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的监管。要切实转变观念,高度重视放开价格监管工作,成立专门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充实人员,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要将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做为工作重点,大力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哄抬物价的违法行;2006年继续抓好查处价格欺诈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商业和电信行业促销中存在的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价格标示与实际不符、价格附加条件标示不清、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适时召开查处价格欺诈行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
  --坚持不懈地开展市场检查。定期组织节假日市场检查,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衣、食、住、行、玩方面的价格问题进行重点查处,保证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配合政府重大价格政策的调整,针对市场价格出现的一些不正常情况及时组织临时性的价格检查。
  --规范办案程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把确保案件质量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惩治价格违法行为必须态度坚决,同时要特别强调慎重和搞准。处理案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惩治价格违法行为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重,正确处理办案数量、处罚金额与办案质量的辩证关系,牢固树立质量为本的观念,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强化监督约束,评议考核,责任追究,把执法行为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杜绝执法工作的主观性、随意性;深入贯彻落实《价格监督检查案卷管理规定》,继续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每2年举办一次全省性的案卷评查。
  --建立价格监督检查预警及应急机制。充分利用价格监督网络及信息网络密切监控市场价格动态,做好价格监测及预警预报工作,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健全预案启动机制,修改完善《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进一步明确在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目标任务和应对措施,保证在出现因国际市场价格变化、重大灾情、疫情及公共事件因素引发的价格异动紧急情况时,面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能够反应迅速、应对得当、控涨有力、治乱有方;健全应急终止机制,研究并明确终止应急机制运行的条件,保证能够及时恢复工作常态。
  --不断创新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方式。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坚持科学态度与创造精神的辩证统一,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现实问题,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际运用,着眼于对检查工作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发展,坚持理论创新、机制创新、行动创新,推动检查工作不断创新、与时俱进。
  --加强协调,接受监督。坚持党对检查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的中心任务部署检查工作,充分发挥检查工作在为大局服务中的职能作用,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重大问题,必须向党委、政府请示报告;依靠党委政府的协调,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妥善处理各种复杂问题,为检查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加强与公安、工商、新闻、纠风办等部门的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牢固树立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主动接受监督的机制,以人民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检查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检查队伍
  未来五年价格监督检查队伍建设的任务是:坚持党管干部、从严治检,以保证公正执法、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深化改革,加强教育,优化管理,强化培训,严格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公正清廉、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的检查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加强党的建设,健全党的组织,巩固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建立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把广大检查人员的积极性及时引导和凝聚到检查工作当中;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形象建设、增强检查人员的公仆意识,克服特权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永远保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把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队伍建设的关键是班子建设。要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选好、配强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领导干部,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力度,着力改善领导班子的知识、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在提高素质、完善结构、强化管理、健全制度、增强团结等方面下功夫;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普遍实行并逐步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评议、任期目标考核、任职回避、轮岗交流、离任审计、收入申报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监督管理制度。
  --全面落实《公务员法》,走出一条依法科学管理队伍的新路。加强协调,多方努力,争取在3年内促成全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全部转为行政机构;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为原则,建立健全检查人员的录用、考核、培训、奖惩、任免、晋升、辞职、辞退等制度,实行全员岗位责任制,真正做到用法律和制度管人、管事,在依法管理的基础上,按照行为管理科学的要求,大力推进队伍建设的正规化进程;继续开展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创建活动。
  --下大力气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既要把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又要作为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抓紧抓好。要科学统筹规划,把握正确的教育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培养一大批能够担当重任的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和业务骨干;加快发展以更新知识和提高技能为重点的继续教育,鼓励干部在职求学,提倡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与有关高校一起联办面向价格检查人员的学历、学位教育;要加强以提高干部实际工作能力为主要任务的岗位培训,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专项业务培训,保证每人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5天;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横向交流;进一步规范任职资格培训、晋升培训和上岗培训考试制度。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要深入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狠抓队伍的廉政建设;要建立健全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集体审案,杜绝以案谋私、以权谋钱的现象;要坚持不懈地开展行风建设,切实纠正作风粗暴、态度蛮横等逞威风、耍特权现象,力争在行风评议中取得较好名次。
  --坚持以人为本,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满腔热情地帮助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干部在医疗、住房、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营造和谐氛围,使广大检查干部全身心投入到各项工作之中。
  (三)全面加强基础建设,夯实检查工作发展基础
  基础建设是各项工作的根基。基础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法为本,以人为本,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管好用好各项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先进、适用、配套、普及”的原则,建立多层次的经费物质保障体系,加强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科技装备建设,不断改善办案交通条件,逐步实现办案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省所依托“山东物价网”建立“12358价格举报网站”,公示价格政策,宣传价格诚信单位,交流价格信息,受理举报投诉;加快软件开发,全省价格监督检查政务信息、统计信息、价格举报信息要在2年内实现省、市之间联网,5年内实现全省联网。
  --增强科技意识,向科技要战斗力。充实专业人才,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高检查工作的科技含量。检查档案、政策依据要逐步实现电子化管理;内部办公实现无纸化、自动化。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抓基层分级负责制,省所加强宏观指导,市所加强具体指导,省所筹集资金,努力为市所配备部分检查专用车辆、电脑等办案工具;市所也要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观念,加大对基层的经费扶持力度,努力为基层多办实事,帮助改善基层的基础建设;基层物价检查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紧紧依靠上级组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在2年内配齐检查、取证、收集视听资料、复制案卷材料、传输政务信息的必要装备;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办公场所要与工作任务、人员编制相适应。
  (四)加强价格社会监督工作,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价格社会监督网络
  在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人员少、力量弱的情况下,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对价格实行监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未来五年里,要进一步健全价格社会监督网络,力争做到哪里有价格违法行为,哪里就有监督的眼睛;要保证网络运转协调,充分发挥实效。
  --进一步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已经建立起监督站的地方,要完善制度,加强培训,拓展工作范围,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尚未开展工作的地方,要迅速行动起来,制定目标计划,拿出方案措施,争取在3年内实现乡乡建站,村村有监督员。
  --全面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将价格监督进社区做为价格主管部门执政为民的重要工作内容,做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撑点,做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一个新的品牌。要指导社区成立价格监督站,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设立价格和收费公示牌(栏)并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力争经过2年的努力,在城市社区普遍建立起价格监督网络。
  --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在农村及社区价格监督网络建设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价格监督的触角逐步延伸到学校、企业、医院、商场、景区等,以物价员队伍为基础,营造企业价格服务平台,以财务人员为骨干,建设行政事业收费服务链,以新闻媒介为载体,构建面向全社会的价格服务网。
  --进一步完善12358价格举报工作机制。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价格举报工作规定》,建立健全接待、受理、办理、答复、复查、复核12358接听等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快速反应能力,逐步建立价格举报信息管理体系,改进举报工作设备,综合利用网络、电话、传真、举报箱等多种手段,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消费者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遇到的价格问题都能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回应;要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开辟举报“绿色通道”,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反应灵敏,应对得当,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有组织、有计划、有声势地强化对各个时期检查工作重点的宣传,大力宣传检查战线先进人物,弘扬检查干部秉公执法的凛然正气和奋发拼搏的奉献精神;大力宣传价格政策,在全社会营造人人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12358价格举报品牌;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充分利用舆论的力量提高价格检查的震慑力。对一个时期的价格检查工作宣传重点,要争取纳入党委和宣传部门的宣传计划。要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全面发动,逐步形成“大合唱”的宣传体系,不断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扩大宣传的规模和总体效应。
  (五)积极倡导价格诚信,为构建和谐山东做出积极贡献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保持市场公正的效率和前提。今后5年,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倡导价格诚信,努力构建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公正透明的价格诚信体系。
  --继续深入开展明码标价工作。继续开展明码标价检查月活动,加大对明码标价的检查、规范力度,不断提高标价率及规范率;继续开展明码标价示范街、示范店活动,加大对明码标价的宣传力度;继续有步骤地扎实推进明码标价行业规范化管理,对已经实行行业规范化管理的电信、教育、医疗、新建商品房等行业要做好巩固提高工作,逐步对汽车维修、家电维修、银行业等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价格透明度受关注程度较高行业的标价形式统一做出规定;积极倡导明码实价工作,选择部分商业信誉好、消费者认可、明码标价基础完备的民营商场开展明码实价试点工作,在取得成功经验后,再逐渐扩大规模,力争使具有一定规模的商场全部实现明码实价。
  --继续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不断扩大公示面,不仅要保证所有行政村、乡镇、执收单位公示率达到100%,而且要在集贸市场、社区、车站等流动人员较多的地方增设公示牌(栏);拓宽思路,创新形式,除了传统的标价牌、标价栏、公示手册等形式外,逐步实现网络公示;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公示牌(栏)维护工作,做到价格变动、牌面损坏及时更换。
  --成立山东省价格协会诚信分会,吸收政府部门、经营单位、行业组织做为团体会员,学习、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帮助企业完善自我价格监督机制,为会员单位提供价格政策咨询、知识更新和信息服务等。
  --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评选分县、市、省三级,逐级开展;除了综合性的评选外,对一些窗口行业,如旅游、房地产、餐饮、维修等,指导、协调行业协会逐步实现行业化评选。
  --建立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建立经营者价格诚信档案,从正反两方面记录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信息,并且把经营者的价格诚信信息与其他社会信用信息整合起来,融入政府主导的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努力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使守信者获得竞争上的比较优势,使失信者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制约。
  (六)坚持理论创新,努力构建比较完备的价格监督检查理论体系
  未来五年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理论建设的任务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宏观指导、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为价格监督检查事业发展提供科学有力的理论指导。
  --努力提高宏观指导水平。省、市两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克服和防止重微观轻宏观、重办案轻指导的倾向,加强宏观指导,深入研究解决执法活动中深层次的重大理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调查研究,不仅要组织推动,而且要亲自带头,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基层,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工作创造的新鲜经验,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提高在复杂情况下驾驭局势的本领。
  --繁荣理论研究。要在全系统倡导钻研理论、思考问题的风气,鼓励检查干部投身理论研究,提高理论素养。理论研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围绕价格监督检查的内容和特点,方式和方法,检查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新形势下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中外价格监督检查制度的比较借鉴等,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应用理论和基础理论的研究,增强工作中的理性思维,把握检查工作的发展规律和方向。省所将每年举办一次全省性的理论研讨活动;每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理论研究文章数量,省所不少于6篇,市所不少于4篇,县级所不少于2篇;对在理论研究中做出贡献的,按照《关于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宣传工作的意见》(鲁检发〔2005〕4号文)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继续办好《山东价格监督检查》,使之成为全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介绍经验、互通信息的平台。
  --做好立法建议工作。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认真总结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时层报省所,省所要根据情况或提请解释,或进行协调,或提出立法建议,以避免发生司法解释和执行中不一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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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辽宁省人大常委 2012/7/27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试行办法》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09/10/1
江苏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2002]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02/9/1
关于价格监督检查文书档案的管理办法 价检字[1989]81 198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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