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格发[2007]1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7-1-19
实施时间: 2007-1-1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97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298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通知中所列价格为GMP药品价格,已列剂型规格,自规定之日起执行,各生产企业需重新到省局备案;未列剂型规格及非GMP药品,以市为单位于2007年1月31日前报省物价局价格管理处,审定后重新公布价格。
  二、本通知所列药品价格调整后,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并加强对上述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时降低药品价格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现行备案价格低于本文定价水平的药品暂执行备案价格。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庆大霉素滴眼剂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浙价医[2011]25 2011/7/27
关于制定阿霉素等抗肿瘤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6] 2006/6/12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 2015/2/26
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6] 2007/1/26
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 2018/5/1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 皖价医[2011]13 2011/9/1
关于制定吡喹酮等260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 2007/5/15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三批差别定价药品最高零售 粤价[2011]242号 2011/11/1
关于公布4种抗感染类药品补充剂型规格价格的通知 计办价格[2001] 2001/12/15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 苏人社发[2013] 20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