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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沈价发[2006]3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6-3-20
实施时间: 2006-3-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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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辽宁银通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给业主创造良好的办公经营环境,根据双方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以及办公楼的设施功能、服务内容和费用支出等情况,现将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元。
  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按照双方委托合同规定执行。
  三、请按规定到和平区行政审批大厅物价窗口办理经营服务单位《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本批复规定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每年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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