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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5]4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2-18
实施时间: 2005-2-18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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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8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进一步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严防发生骗税案件,是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格审核,认真做好分析、评估工作,强化审核。对从《通知》所述地区购进的货物情况进行清理,清理情况于2月底前上报市局。
  200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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