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电子信息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4]8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13
实施时间: 2004-2-1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35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电子信息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39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情况做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出口企业2004年1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货物有关专用税票的退税申报及审核,按总局下发的2004年版出口退税软件要求进行操作。
  二、主管供货企业的税务机关2004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所有专用税票仍应按现行规定继续录入并上传电子信息。
  2004年2月1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电子信 鄂国税函[2002] 2002/11/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专 川国税发[2000] 2000/7/9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 皖国税函[2003] 2003/9/16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 云国税函[2004] 2004/1/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 川国税函[2004] 2004/1/13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电子 鄂国税函[2002] 2003/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 粤国税函[2001] 2001/8/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 深国税发[2004] 2004/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 鄂国税函[2003] 2003/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