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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大政发[2007]88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8-10
实施时间: 2007-8-10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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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大连开发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发挥保险业在构建农业风险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农业保险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3号)和《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在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现就我市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业保险的重大意义
  发展农业保险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稳定器”和“助推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逐步建立农业保险制度,有利于发挥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专业优势,降低农业风险隐患,分担政府部门在防灾、救灾方面的负荷,辅助政府部门做好农村的风险管理;有利于农民在市场机制下防范、转移和分散农业生产中的灾害风险,有效保障在受灾之年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稳定,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有利于调动农民增加农业投入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新技术的推广,提高我市农产品的竞争力;有利于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防范农村金融风险,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是金融支农的具体举措和机制创新。各区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保险公司要深刻汲取“3·4”风暴潮所显露出来的我市农业风险保障体系缺失的教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合作,把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惠农利农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最普遍、最迫切的需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合力,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和社会影响,发挥保险在分散风险、经济补偿以及社会稳定方面的保障作用,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基本原则:立足我市农村实际,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兼顾投保人缴费能力、财政补贴能力、保险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实行低保额、低保费、保成本,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三、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及扶持政策
  为探索经验、稳步推行,2007年我市农业保险首先从保护地灾害保险、苹果树灾害保险和养鸡保险开展试点。对试点范围内的投保人,市、县政府将按一定比例给予适当期限的保费补贴。
  四、试点工作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大连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进全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各涉农区市县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当地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措施、步骤和分工,做实做细各项工作,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为我市全面推行农业保险积累经验。
  (二)落实扶持政策。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确定的试点范围和保费补贴资金分担比例,落实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并做好农业保险资金使用的审核和监督管理。
  (三)明确部门职责。市财政部门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制定试点工作具体办法,研究出台大连市开展保护地、苹果树和养鸡灾害保险试点的具体扶持政策;农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试点办法的要求组织实施,推进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金融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试点方案、办法的制定和落实等工作;保险监管部门要组织和引导保险公司研究制定具体保险条款,做好保险试点的基础性工作,在出现灾害损失时,组织指导保险公司做好灾害核损和理赔工作,并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探索有效方式;税务部门要按国家规定落实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市县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落实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政策宣传。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认真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拓性地开展工作。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做好保险试点的基础性工作和发生灾害损失时的核损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五)提高服务质量。保险公司要成立农业保险试点业务的专门机构,针对农村市场特点,开发设计条款简明、费率合理、覆盖面广、缴费灵活、理赔便捷、信守承诺的适合农民需求的农业保险新产品;制定完善的服务质量标准,为广大农民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和诚信的保险服务;积极参与、配合、协调和组织农村各种防灾减损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发生机率,降低风险损失。
  (六)加强政策宣传。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宣传报导,提高干部群众对农业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风险、了解保险、参与保险、利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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