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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电[2006]288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9-19
实施时间: 2006-9-1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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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目前进入柴油消费旺季,为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成品油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发改办运行[2006]2010号)的要求,采取努力提高原油加工量、组织成品油进口、压减成品油出口、加强市场监测、合理摆布库存、及时衔接调运等综合措施,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的稳定。
  二、成品油生产和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不得擅自突破国家规定的供专项用户汽、柴油价格和汽、柴油零售指导价上限,要严格执行汽、柴油批零差率等有关规定。
  三、成品油是重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各行业生产运营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维护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严肃性,不得以“高进高出”等名义擅自提高成品油价格。
  四、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以及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经营企业和个人,要从严查处、严厉打击,坚决制止各种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同时,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成品油价格政策的宣传工作,争取公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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