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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的通知及其更正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6]27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11
实施时间: 2006-10-1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40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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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2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更正〈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流便函[2005]166号)转发给你局。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以下简称铁道部)核算体制及核算程序的特殊性,为规范营业税纳税申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及办法第二条第4款规定,同意你局意见,自2006年10月1日起,铁道部在按月办理纳税申报时,除报送办法规定的申报资料外,还应报送《交通运输业(铁道部)营业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详见附件)。
  《关于增加使用营业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的请示》(海国税发[2006]211号)不再另文批复。
  附件:《交通运输业(铁道部)营业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
  2006年10月11日

交通运输业(铁道部)营业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

填表日期:       

纳税人识别号(公章):

税款所属时间:自        日至       

金额:元(至角分)

项目

栏次

本月数

本年累计

营业额

应税收入

旅客票价收入

1

:本列数据应设制为14位

:本列数据应设制为15位

货物运费收入

2

 

 

铁路运营临管线收入

3

 

 

行、包、邮运费收入

4

 

 

铁路关联收入

5

 

 

保价收入

6

 

 

其他收入

7

 

 

铁路建设基金收入

8

 

 

纳税检查调整收入

9

 

 

 

10

 

 

小计

11=1+2+3+4+5+6+7+8+9+10

 

 

扣减项目

支付合作方运费金额

12

 

 

其他扣减项目金额

13

 

 

支付违流项目金额

14

 

 

 

15

 

 

小计

16=12+13+14+15

 

 

    应税营业额

17=11-16

 

 

    免税营业额

18

 

 

税率

19

3%

3%

税款计算

应纳税额

20=17×19

 

 

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应纳税额

21=9×19

 

 

(减)税额

22=18×19

 

 

应纳税额合计

23=20-22

 

 

税款缴纳

期初未缴税款(多缴为负)

24

 

 

本期已缴税款

25=26+27+28+29

 

 

①分次预缴税款

26

 

——

②本期缴纳上期税款

27

 

 

③本期缴纳欠税税款

28

 

 

④本期缴纳查补税款

29

 

——

期末未缴税款(多缴为负)

30=23+24-25

 

 

其中:欠税税额(≥0)

31=24-25

 

——

本期应补(退)税额

32=23-26-29

 

——

城建税

应纳税额

33=23×5%

 

 

已纳税额

34

 

 

本期应补(退)税额

35=33-34

 

——

教育费

应纳税额

36=23×3%

 

 

已纳税额

37

 

 

本期应补(退)税额

38=36-37

 

——

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办税人员

联系电话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接收日期:                                                  

接收人:


  通运输业(铁道部)营业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填表说明
  1.本表“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2.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并加盖公章。
  3.本表“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申报的营业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4.本表第1-10栏“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本期因提供交通运输业营业税应税劳务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免税收入)。纳税人发生退款或因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改变冲减营业额时,用负数表示。
  5.本表第12栏“支付给合作运输方运费金额”应填写纳税人本期支付给合作运输方(包括境内、境外合作运输方)并依法取得交通运输业发票或其他有效扣除凭证的运费金额。
  6.本表第13栏“其他减除项目金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所取得的交通运输业应税收入中按税法规定其他可扣除的项目金额。
  7.本表第14栏“支付违流项目金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所取得的交通运输业应税收入中,由于特殊原因(如:国铁线路断路借道其他非国铁线路)支付给地方铁路或其他线路可扣除的项目金额。
  8.本表第18栏“免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本期取得的交通运输业应税收入中所含的不需税务机关审批可直接免缴税款的应税收入或已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免税项目应税收入。
  9.本表第24栏“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填写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
  10.本表第26栏“①分次预缴税款” 填写纳税人本期分次预缴的税款。
  11.本表第27栏“②本期缴纳上期税款” 填写纳税人本期上缴上期应缴未缴的税款。
  12. 本表第28栏“③本期缴纳欠税税款”填写纳税人本期缴纳的前期欠税,包括本期缴纳的前期经过纳税申报或报告、批准延期缴纳、税务机关核定等确定应纳税额后,超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未缴纳的税款。
  13. 本表第29栏“④本期缴纳查补税款”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在本期实际入库的税款。本期查补税款未在本期入库的税款不在本栏反映。
  14. 本表第30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填写纳税人本期末应缴未缴的税款。
  15.本表第31栏“其中:欠缴税额(≥0)”填写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的欠税税额。
  16.本表第32栏“本期应补(退)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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