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款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7]13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5-30
实施时间: 2007-5-30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19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依照执行。
  关于《通知》第十二条,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三个月超过或低于定额20%的,纳税人应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
  2007年5 月3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综合负担率的通知 津地税一[2000] 2000/9/1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个体工 甘市监发[2025] 2025/3/18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 2015/1/1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 甘政办发[2023] 2023/3/17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 冀国税函[2007] 2007/8/1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继续调减定期定额个体工商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0/6/30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2023/7/31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成办发[2015]44 2016/1/1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扶持个体工商户纾 台市监综[2022] 2022/5/12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个体工商户 京地税征[2004] 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