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新密等30个县[市]减免税管理权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2007]306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29
实施时间: 2007-8-2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442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豫发[2004]7号)文件要求,现将新密等30个县(市)减免税管理权限明确如下:
  对新密市、新郑市、登封市、荥阳市、偃师市、沁阳市、义马市、灵宝市、长葛市、禹州市、林州市、新安县、新乡县、渑池县、安阳县、孟州市、伊川县、博爱县、辉县市、舞钢市、鹿邑县、淅川县、汝州市、淇县、长垣县、临颍县、尉氏县、濮阳县、潢川县和西平县地税部门受理纳税人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政策性减免事项和企业财产损失审批事项,依照省辖市的审批管理权限办理。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持依法治税严格 渝地税发[2008] 2008/9/1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六县[市]国税局部分管理权限的 豫国税发[2007] 2007/11/5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012/6/26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投洋浦港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减免 琼地税函[2012] 2011/1/5
关于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的公告 财政部海关总署 2020/8/5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京国税外[1999] 1999/1/5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减免税审批 鄂地税发[2008] 2008/6/1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受理期限有关问 藏国税函[2011] 2011/1/10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4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的通 2014/6/19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后有关问 粤地税发[2004] 2004/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