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政发[2008]7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11-19
实施时间: 2008-11-1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28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决定第二批取消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减少的收费和所需工作经费由各地、各部门自行消化解决。
  附件:第二批取消、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项目表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相关附件:
附件:第二批取消、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项目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发布烟草专卖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价费字[1992]18 1992/4/23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取消和停止征收148项行政事业 沪府发[2008]26 2008/7/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 桂财税[2018]20 2018/6/20
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 价费字[1992]26 1992/7/1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08 京财综[2008]13 2008/7/24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2014/9/29
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铁路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 价费字[1992]18 1992/5/20
关于重新发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财税[2015]21号 2015/1/27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 吉林市人民政府 2007/4/29
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档案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 价费字[1992]13 199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