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环境保护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09年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财政工[2009]719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发文时间: 2009-8-18
实施时间: 2009-8-18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782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环境保护局:
  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下达2009年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09]42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你县(市)、区2009年度农村环保专项补助资金预算,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详见附件。预算科目列“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
  二、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各地财政、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转发〈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财政工[2009]720号)的规定,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级财政、环保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规定,将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相关管理制度、考核验收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将资金安排和使用详细情况、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等向当地群众张榜公布。
  附件:1、2009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不发主送单位)
     2、2009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预算明细表(分发主送单位)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相关附件:
全文点击附件:甬财政工〔2009〕719号.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视野网友   2009年11月30日
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有没有独立的核算科目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贸促发展专项 ​内财贸规[2021 2021/7/27
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财教[2016]268号 2016/7/19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 2018/2/9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 川注协[2019]51 2019/6/11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天然林保护工 陕政办发[2005] 2005/10/20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劳动力市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 财社[2007]70号 2007/7/1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0001/1/1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 苏财教[2016]22 2016/12/9
江苏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苏财规[2016]24 2016/7/10
关于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通知 财税[2017]50号 20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