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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9年税务稽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稽[2009]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11
实施时间: 2009-3-1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270
评论人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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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2009年税务稽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2009年税务稽查工作要点
  2009年,天津市国税系统稽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的部署,以查处和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为中心,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以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为重点,大力推进依法稽查,加强稽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为完成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多做贡献。
  2009年全市稽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一)认真查处涉税违法行为。继续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款行为;重点查处利用电子账簿虚假记账、隐匿或销毁电子账簿,利用互联网和手机通讯等新型支付手段逃避纳税等问题,以及关联企业利用不同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形成的税负差异转移应税收入的问题;重点关注纳税零申报、负申报、低税负企业和跨国经营企业存在的涉税问题;保持对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打压态势,重点查处假报出口、以次充好、低价高报、将低退税率产品按高退税率产品申报退税,以及利用小规模纳税人货物、未缴税或缴税不足货物骗取出口退税等行为。高度关注增值税转型改革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新动向,重点查处利用仿造真票套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虚开“四小票”骗抵税款等违法行为。要对长亏不倒企业开展重点检查。
  (二)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组织完成总局部署的对大型连锁超市及电视购物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包括“免、抵、退”税业务)重点企业的指令性税收专项检查任务。及对银行、保险、发电、通信、石油化工等5个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的重点检查任务。组织全市稽查部门开展医药生产企业、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两年以上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专项检查。各区、县局稽查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选择重点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三)继续组织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针对我市部分棉花生产、加工企业暴露的涉税问题,组织开展调查和分析,对棉花生产、加工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开展农副产品收购凭证抵扣税额、对外开具增值说专用发票情况进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棉花生产、加工行业税收秩序。
  (四)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要求,协同公安机关加大对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整治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邮递等方式销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活动;严厉打击印制、贩卖假发票的犯罪团伙。配合征管部门查处从税务机关骗购、倒卖发票行为。开展对生产加工、建筑安装、商业零售、餐饮服务等购买和使用假发票的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清理检查。
  二、进一步规范稽查机构设置
  (五)规范稽查机构设置。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稽查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精神,规范稽查局内部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
  (六)建立完善分级分类稽查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市、区两级稽查局职责范围,建立和完善分级分类稽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稽查工作效能。
  三、切实加强对系统稽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七)加强对系统稽查工作的指导。确保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业务指导力和案件检查工作指挥权。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稽查工作考核办法,重点对“选案准确率”、“查补税款入库率”和“查补收入占工商税收任务的比率”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稽查人员结构比例及综合素质进行调查梳理,确定人才培养重点;组织稽查各专业部门的研讨会议,深入开展稽查理论调研;总结稽查工作成果,建立多渠道的工作经验交流平台。
  (八)加强稽查办案经费使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税务稽查办案经费管理办法》,配合市局财务部门做好稽查办案经费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落实稽查办案经费与稽查工作指标考核结果挂钩办法,提高稽查办案经费的使用效益。与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逐步加大稽查办案设备的经费投入。
  四、积极防范稽查执法风险
  (九)依法规范稽查执法行为。开展税收案件行政证据规则调研工作。确保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和移送等各个环节权限合法、程序无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特别要注意执法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规范。实现执法权的适当集中,统一执法标准和处罚尺度。
  (十)着力防范稽查执法风险。围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和实践查前预告办法,妥善化解案件执行难等矛盾。完善稽查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有效避免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执法随意性和办人情案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落实案件复查制度,查找稽查执法薄弱环节,对复查不合格的案件进行责任追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五、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
  (十一)建立系统内部的良性互动机制。积极落实稽查与征管、法规、税政等部门的良性互动机制。对征管部门移送给稽查部门的线索,依法查处,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对稽查中发现的税收政策、管理问题,及时向上述部门予以通报并提出工作建议。
  (十二)不断拓展部门协作深度和广度。制定《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工作协作试行办法》,切实加强国、地税在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等稽查工作中的协作。巩固和完善税警协作办案机制和情报交换制度,充分发挥打击税收违法犯罪的合力优势。积极探索与海关、银行、工商、财政以及纪检、法院、检察等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机制,制定协作办法,建立协作机制。
  六、努力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十三)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大要案报告制度。建立重点税源企业和行业税务稽查信息资源库,编写行业税收检查指南,提高案件检查质量。充分利用税收管理数据信息细化选案指标,提高选案准确率,年内选案准确率要达到80%;探索稽查新方法,做好查前案头分析,准确捕捉案件线索,摸清作案新手段,提高查案正确率;坚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严格审核证据和适用法律,提高审案合格率;依法加大对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税款、罚款、滞纳金入库率,提高结案执行率,年内查补税款入库率要达到90%。稽查查补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例要逐步提高。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教育、惩治和警示效应。
  (十四)努力构建稽查信息化平台。充分利用税收宏观分析系统增值税征管数据辅助工具稽查专用查询模块开展选案和查前分析。借助征管数据、电子查账系统和分析软件来实施深度检查,有效应对企业利用电子账簿虚假记账、隐匿或销毁电子账簿以及利用互联网和手机通讯等新型支付手段逃避税收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凡是能够通过协查系统发起的协查要通过协查系统组织发起。强化对案件协查运行情况的跟踪和监控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总局、市局督办案件的管理。
  (十五)高度重视税收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工作。认真执行《税收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提高案件受理、处理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举报工作与稽查案源管理相结合的有效形式和方法。严格为举报人保守秘密,依法确认、计算和兑付奖金,为举报人兑现奖励提供方便。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争议不断升级、矛盾激化的案件,做好化解、疏导和说服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稽查队伍建设
  (十六)加大对稽查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在稽查员业务考试的基础上,调整充实总局和市局稽查人才库。完善人才库成员选拔、使用办法,造就一支高层次、高素质、技能强的专业化稽查骨干队伍。会同市局教育部门举办税收法律业务骨干研修班,有重点地开展提高稽查干部税收政策水平、法律素质、查账技能等实用型培训。注意加大电子税务稽查业务的培训力度。继续鼓励稽查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司法资格等考试。
  (十七)认真抓好勤政廉政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广大稽查干部筑牢反腐败的思想防线。配合监察部门做好“一案双查”工作机制的落实,强化“廉政监督卡”的执行和考核力度。促使广大稽查干部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恪守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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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洁明   2010年3月3日
很详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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