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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认真做好“第二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9-12-28
实施时间: 1999-12-28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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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铁道部:
  为了贯彻财政部、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加大《会计法》的宣传力度,财政部决定以贯彻宣传《会计法》为主要内容,组织第二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现将组织本届大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负责本届竞赛的领导工作。
  组长:项怀诚
  副组长:张佑才、迟海滨
  成员:冯淑萍、刘玉廷、周守华等若干人
  2.成立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专家小组,负责本届竞赛大纲及讲座等有关辅导资料的编写及命题工作。
  专家组成员:冯淑萍、刘玉廷、高一斌、陈毓圭、丁允衍、沈小南、李玉环、冯卫东、应唯、周守华、郜进兴、刘光忠等若干人
  3.成立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届知识竞赛的日常工作。
  主任:刘玉廷(兼)
  副主任:周守华
  成员: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5人、《中国财经报》报社1人、《财务与会计》编辑部1人、《商业会计》编辑部1人、协办单位1 ̄2人
  办公室下设资料组、收发组、会务组、联络组、宣传组等若干小组。
  二、竞赛内容
  本次会计知识大赛包括如下内容:
  1.会计法及相关法律、配套法规
  2.企业会计准则
  3.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三、竞赛辅导资料及试题
  本次竞赛辅导资料主要包括竞赛辅导讲座和《第二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竞赛辅导讲座以宣传贯彻《会计法》为主体,兼顾其他相关内容,由大赛专家小组负责编写,通过《会计研究》增刊刊出,随后汇编出版《第二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单行本。《第二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由中国会计学会编辑、出版,内容包括竞赛所涉及的各项法律、准则、制度、规范。
  本次竞赛的命题工作由大赛专家小组于2000年5月底前完成。第一赛程的试题通过《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商业会计》和《中国财经报》等媒体刊出。
  四、竞赛方式
  本次大赛划分为两个赛程:
  第一赛程采用笔试答题的方式,即在《会计研究》增刊等刊物上刊出试题及答题纸,由参赛者将答卷直接寄送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将试卷集中后,由计算机阅卷,根据成绩确定优胜者。
  第二赛程为层层选拔优秀赛手。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铁道部选拔代表队,进京参加比赛。进京代表队首先参加复赛,通过复赛选拔前10名优胜队参加决赛。第二赛程进京比赛的形式包括笔试、电视回答两种形式。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2000年1月,成立大赛各组织,落实竞赛工作各项议程。
  2.2000年3月,通过《会计研究》增刊印发会计知识竞赛大纲、辅导讲座,竞赛开始。
  3.2000年4-5月,组织专家小组进行第一赛程命题,通过《会计研究》增刊等刊物印发会计知识竞赛试题及有关资料;同时出版《第二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并将《会计研究》增刊内容汇编成《第二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单行本予以出版。
  4.2000年7月,回收试卷、阅卷,从中选出优胜者,通过媒体公布获奖名单。
  召开会计知识大赛工作会计,布置第二赛程的有关事宜。各地、各竞赛单位选拔赴京参加复赛、决赛的代表队:组织专家小组进行第二赛程命题。
  5.2000年9月,各代表队进京参加复赛。
  6.2000年10月,各代表队进行决赛;给获奖的代表队颁奖。
  六、奖励办法
  各地、各部门应广泛动员所属会计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本次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鼓励单位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知识大赛。
  第一赛程设立的奖项有:
  1.个人奖。本次竞赛设置一等奖5000人、二等奖10000人。
  2.组织奖。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竞赛的宣传发动和《会计研究》增刊及其他辅导资料的组织征订工作。按在本次竞赛中参赛人员占本地区、本系统会计人员(以1994年统计数字为准)比例的高低,给予组织奖。
  各地区、各部门负责《会计研究》增刊及其他竞赛辅导资料的征订和发行工作。按照征订总码洋的25%返还发行费。实行自愿订阅,不准摊派。
  第二赛程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凡在第二赛程预赛、复赛、决赛组织工作中,完成竞赛工作组织规定的各项指标,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代表队,由竞赛领导小组授予特别组织奖。
  本次大赛由财政部向获奖者颁发第二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获奖证书,并对两个赛程的获奖者予以奖励。各种具体的奖励办法另订。
  七、其他事宜
  1.本次竞赛将采用招标方式选择软件公司协办并提供赞助。
  2.第二赛程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含原属于省会城市的计划单列市)可组织代表除外,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铁道部可单独组成代表队参赛。其他需要单独直接参加第二赛程的单位,由参赛单位申请、大赛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批准。
  本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仍委托中国会计学会具体组织实施,并将此项组织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会计管理工作考核的内容。
  联系单位: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财政部转中国会计学会
  邮政编码:100820
  联系电话:010-68516008
  联系人:学会秘书处学术研究部 张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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