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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公告2009年第68号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公告2009年第6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09-10-26
实施时间: 2009-9-1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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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配合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令第125号)已于2009年9月1日起停止执行,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公告2006年第38号相应废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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