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政府审计 > 审计实施办法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1999年中央工交内贸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和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经字[2000]10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0-2-13
实施时间: 2000-2-13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49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工交内贸各单列企业:
  为了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会计工作质量,规范国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报,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披露,根据财政部《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财经字[1998]114号)和有关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现就1999年度国有中央工交内贸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和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应当对《关于1998年工交内贸企业报表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经字[1998]147号)第六条“会计报表审计质量要求”所列示的重点会计事项进行全面披露。
  二、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应当同时附送未调整不符事项汇总表和已调整重大事项汇总表。对于未调整事项,需注明原因及建议处理意见;对于已调整重大事项,暂按特大型企业500万元、大型企业300万元、中型企业100万元、小型企业50万元以上掌握,对被审计单位故意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限额内也需在已调整重大事项汇总表内反映。
  三、企业聘请的注册会计师必须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时对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以管理建议书的形式向企业提出改进意见。
  四、直接向财政部报送年度会计报表的中央工交内贸企业、企业集团,应于年度终了4个月内,按本通知的要求将审计报告及附送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财政部经贸司。
  五、本通知适用于对1999年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花卉种苗种球种籽免税进口指标 云政办发[2001] 2001/11/2
关于加强会计联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发[2001]319号 2001/9/29
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发评价[200 2004/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