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部分旧版发票延期使用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05]156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7-1
实施时间: 2005-7-1
失效时间: 2012-7-1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193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粤地税函[2005]231号)的精神,为避免浪费,依有关业户的申请,我局同意广东国际国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370间企业的旧版冠名发票可在广东省内延期使用到2005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
  附件:广州市批准延期使用到2005年12月31日的旧版冠名发票名单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相关附件:
广州市批准延期使用到2005年12月31日的旧版冠名发票名单.xls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修订、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7-13
实施时间:2012-7-13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旧版发票延期使 桂地税字[2009] 2009/10/26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审计厅 201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