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使用”卡基支付系统”征收社会保险费的通告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05]204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8-10
实施时间: 2005-8-10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87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方便社会保险费缴费人(单位和个人,下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效率,目前,全市地税征收机关已全面使用简便、快捷、实时、安全的“卡基支付系统”征收社会保险费。现将使用该系统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卡基支付系统”是广州市社会保险费征收信息系统(EFS)的重要组成部分,是“EFS”的补充缴费方式。持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储蓄卡、借记卡、贷记卡和信用卡)的缴费单位和个人可通过该系统实时缴费。
  二、“卡基支付系统”适用于需要到地税征收大厅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手续的缴费人,包括当月通过电子划款不成功的缴费人;无法通过银行账号电子划款的缴费人;补缴前期欠费的缴费人。
  三、使用“卡基支付系统”缴费程序:缴费人到所属区地税征收机关的征收窗口,提供社保编码及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刷卡划款成功,打印缴费凭证,即缴费手续完成。
  特此通告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 国家税务总局宁 2023/7/1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 津政发[2005]71 2005/8/18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国家税务总局深 2019/1/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社保业务“同城通办”的通告 2010/5/10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 国家税务总局四 2020/11/1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0年1-9月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 苏地税函[2010] 2010/10/19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社会保险费申 晋人社厅发[201 2014/1/30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困难企业中灵活 津劳局[2004]49 2004/2/19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延长用人单位 内税办函[2024] 2024/12/30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 苏人社发[2022] 202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