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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放电脑版企业衔头发票审批权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国税函[2007]22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5
实施时间: 2007-1-2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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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优化纳税服务,省局决定自2007年2月1日起将电脑版企业衔头发票审批权下放给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参照省局2006年下发的《贵州省国家税务局企业衔头发票印制审批管理办法》(黔国税发[2006]99号)中审批手工版发票的要求,严把审批印制关。
  二、电脑版发票由贵阳新筑印刷厂负责印制。具体印制、验票等相关事宜,请与贵阳新筑印刷厂联系,联系人:李华,电话:0851—6617436。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征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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