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专题综合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建筑施工队伍综合负担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二[2000]1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23
实施时间: 2000-7-1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28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队伍税收管理,经研究决定,重新调整按照综合负担率征收税款的建筑施工队伍的有关税收政策,请遵照执行。
  一、各区、县建筑管理站对持有本市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的建筑施工队伍,对其取得的收入,按7%的综合负担率代征税款。
  二、对未持有上述税务登记证的建筑施工队伍,无论由各区、县建筑管理站代扣,还是到地税分局窗口开票,对其取得的收入,均按9%综合负担率征收税款。
  三、调整税率增加的税款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列入市级收入。
  四、此规定自2000年7月1日起执行。
  五、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地税二[1998]32号)文件第四条同时废止。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 建安办函[2013] 2013/6/7
关于征求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规程[征求意 建标标函[2016] 2016/11/18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的通 鲁政办字[2017] 2017/4/27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综合负担率的通知 津地税一[2000] 2000/9/1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 2023/11/27
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建安办函[2017] 2017/2/28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建办质函[2017] 2017/7/20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浙财综[2011]2号 2011/3/1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办质函[2017] 201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