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8]160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1-16
实施时间: 2008-11-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277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给纳税人选择。纸质报表统一由自治区地税局印制下发;报表的电子文档则挂在广西地税局网站(外网)供纳税人下载使用。
  二、纳税人自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在办理200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的格式和填报要求,按时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三、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及时掌握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的填报要求和方法。
  四、各级地税机关应及时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发到纳税人手中,并认真做好辅导培训工作,以确保纳税人填报的准确性,保证纳税申报工作的质量。
  五、各市地税局、自治区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所得税管理部门应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进行模拟试填,并将有关填报样式张贴在各办税大厅,以指导纳税人正确填报。
  六、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地税局报告。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 晋国税函[2004] 2004/2/5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山西证券有限责任 晋国税函[2003] 2003/10/17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 冀国税函[2003] 2003/12/26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 吉国税发[2006] 2006/9/30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 黑国税函[2007] 2007/12/2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 赣国税发[2007] 2007/4/24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有关问题的 粤国税函[2007] 2007/4/2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黔地税发[2009] 2008/1/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 大地税函[2009] 2009/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华书店企业所得税税收 湘地税函[2008] 2008/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