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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税收管理创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函[2009]24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25
实施时间: 2009-4-2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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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局: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同样是我区地税系统发展的动力。按照全区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要求,2009年全区地税系统要按照立足全局、服务中心的经济税收观和跳出税务看税务、立足全局抓税务的治税理念,坚持求实创新、锐意进取,在基础管理、制度建设、税源管理、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不断创新,使税收征管工作在理念、模式、方法、流程、手段等诸多方面都发生较大变化。现就全区地税系统税收管理创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税收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
  推进税收管理创新,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税收职能、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推进地税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经济全球化、市场化的发展带来税源结构的复杂多变,要求地税部门全面创新税收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既为创新管理手段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发展平台,同时也给税收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创新税收管理;新时期税收工作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管理的过程,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创新税收管理,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二、税收管理创新应坚持的原则
  管理的创新应坚持管理的科学化,就是运用科学的管理理念,创新现有的管理方式,实现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的科学化,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管理创新必须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要以规范执法为前提。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税务部门在落实税收政策、制定征管措施、探索管理机制时,都应当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
  二是要以优化业务重组为途径。要对现有的各种资源进行优化和调整,整合业务流程,规范执法岗位设置,完善岗责体系。要优化征管流程,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信息共享。
  三是要以纳税人满意为标准。要从服务纳税人、方便纳税人出发,强化视纳税人为顾客的观念,完善目前的税收工作规范和税收服务规范,构建以职能性服务为根本,以权益性服务为重点,以程序性服务为基础的税收服务体系,并切实落到实处,做到于法周全、于事简便。
  四是要以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为目标。要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和以执法责任制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为核心的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征收、管理、稽查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监督制约,不断优化税收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三、全面推进税收管理创新
  税收管理创新涵盖税收征收、管理、稽查、信息化建设以及内部管理等各个环节。其中,面向纳税人的管理创新是创新的重点,具体包括管理理念的创新、管理模式的创新、管理内容的创新、管理手段的创新等。
  (一)创新管理理念。思想决定行动,思路决定出路。只有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才能保证税收管理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为此,要大力倡导和树立以下几种理念:一是科技税收理念。就是要贯彻科技兴税的方针,广泛应用计算机等先进技术手段,不断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以实现技术与管理的融合、机器与机制的统一、素质与手段的匹配。二是质量效率税收理念。科技手段的应用、税收改革的推进、内部管理的规范等等,都应当以提高管理质量效率为根本目标,凡是有利于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的管理手段和征管方式,都应当勇于尝试、大胆探索。三是民本税收理念。在管理过程中要充分体现纳税人权利和尊严,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在执法过程中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将服务寓于管理之中,在强化征管中优化服务,通过改善征管促进服务,实现管理与服务的良性互动。四是服务税收理念。树立以纳税人为主体的观念,在制定税收制度、设置管理流程、提供纳税方式时都要设身处地为纳税人着想,各项工作既要有利于管理,又要尽可能地方便纳税人。通过优化税收服务,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不断提高。
  (二)创新管理内容。税收管理,既应包括对外部的税收征收管理,又应包括对内部的税收行政管理,二者有机统一,不可或缺。创新税收管理内容,就要牢固树立整体管理意识,推动税收业务管理和内部行政管理的全面协调发展。其中税收业务管理的标准要达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内部行政管理的标准要达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三)创新管理方式。管理方式决定管理行为。当前,在管理方式上应实现以下五个转变:一是要从经验式、粗放式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转变。工作中,既要注重抓细节,做到细致、深入,更要善于把握管理规律,向管理要效益;既要精耕细作,又要注重实效。二是要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从全能管理方式向有限管理方式转变。分清税务部门、税务中介组织以及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尽可能不做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情。三是要从封闭式管理向透明式管理转变。借助网络和公共媒体,扩大纳税人、税务干部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全面实现办税公开、政务公开。四是要从管制型管理向公共服务型管理转变,既要把纳税人当作管理对象,更要把纳税人当作服务对象,做到执法严格、服务优良。五是要从权本位管理向责本位管理转变。建立权力与责任紧密对应的机制,扭转重权轻责、权责脱钩的弊端,力戒只行使权力、不承担责任。
  (四)创新管理机制。一个好的管理机制必须符合客观规律,能够长期发挥作用,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必须重视机制,研究机制,创新机制,完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税收与经济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收入增长机制。一切按经济发展规律办事,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引导作用,实现税收与经济协调持续发展。要建立和完善全面反映税收与经济相关度和征管质量情况的税收考核机制,坚持考核收入计划与考核收入管理并重,考核收入数量与考核收入质量并重。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通过有效的税收宣传和纳税服务,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形成纳税人自律管理,同时辅之以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等手段,继而为税务稽查提供有效案源,最后通过税务稽查来查实疑案,如此循环往复,促进征纳双方良性互动。
  (五)创新管理手段。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管理创新离不开科技手段的创新。当前,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信息和网络技术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结合当前税务工作实际,在运用信息、网络管理手段方面,必须尽快实现五个转变,即:从过去的重建设、轻应用向深化信息应用、强化系统管理转变;从数据分散利用向数据综合利用转变;从各信息系统独立运行向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转变;从偏重税务部门自身应用向加强横向联网、强化公共服务转变;从单纯的技术应用向技术推动管理创新转变,始终体现技术为管理服务,实现管理与技术协调发展、相互促进。
  四、2009年税收管理创新具体工作要求
  2009年全区各级地税机关税收管理创新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创新意识和改革意识,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要抓好创新环境,营造氛围,抓好创新主体,培养人才,抓好创新动力,跟进各项激励措施。要切实把推进管理创新、增强创新能力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地位,建立创新项目审批推广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更新机制、创新成果检验评估机制、创新活动激励完善机制,营造尊重创新、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二是在全区地税系统开展“创新税收管理工作建言献策”活动。“创新税收管理工作建言献策”工作要求各盟市地税局2009年4月底前上报管理创新思路(大盟市报2-3项,小盟市报1-2项),9月底前上报推行成效。
  三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税收管理创新工作评比表彰活动,对工作重视、思路新颖、管理效果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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