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发[2009]128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8-28
实施时间: 2009-8-28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612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近来,部分直属局来函来电询问,经济落后市县是否可按当地市县政府报经省政府批准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降低3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了规范执法,现将该问题明确如下:
  一、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第五条规定,各市县政府在省政府规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内,根据经济发展程度等条件,确定当地的土地等级和相应的税额标准并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因此,经济落后市县政府在确定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时,已考虑经济发展程度的因素。经济落后市县的地税局应按当地市县政府报经省政府批准执行的土地等级及相应的税额标准征收土地使用税,不得自行将税额标准再降低30%。
  二、对未按当地市县政府报经省政府批准执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足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而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通知纳税人补缴税款,但不加收滞纳金。
  三、高尔夫球场的土地使用税问题,按《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高尔夫球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琼地税发[2008]1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资企业城镇 豫地税函[2007] 2007/5/18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有关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划分和税额 舟地税函[2008] 2008/3/13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台州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6/2/4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城镇土地使 山东省地方税务 2011/7/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 穗地税发[2003] 2003/5/16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 渝地税发[2004] 2004/10/27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 2023/8/1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的 丽地税政[2007] 2007/11/12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 冀地税发[2003] 2003/1/1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部 云地税三字[200 200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