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车辆购置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9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5
实施时间: 2007-3-5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44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7〕1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在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版软件”)推行前,应做好车购税相关税收凭证的发放与领用工作,保证“新版软件”推行后车购税相关税收凭证的正常使用。需调整计划的,请及时与省局相关部门联系。
  二、“新版软件”推行前的税收会统业务制度及税收综合征管软件涉及车辆购置税计会统业务操作的培训工作,省局将另行通知。
  三、各地应按照省局相关通知要求,积极探索车购税数据迁移、导转的方法,并按照省局的上线时间要求完成数据转换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局信息中心联系。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三月五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武汉中百工贸电器有限公司地方各税 武地税函[2017] 2017/1/13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地税政[2003] 2004/1/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地方 北京市地方税务 2012/1/1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穗国税发[2008] 2008/7/30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国税系统税务征收、管 川国税函[2000] 2000/1/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桂财发[2000]31 2000/1/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 皖地税政三字[1 1997/1/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 皖国税发[2003] 2004/1/1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 国家税务总局西 2018/11/1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热点问题[2024年10月] 202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