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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十三批备案名单的函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9]50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9-1
实施时间: 2009-9-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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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湛江市国家税务局、清远市国家税务局、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经贸委《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十三批备案名单的函》(粤经贸函〔2009〕1171号)转发给你局。省国税局《关于二手车经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5〕566号)中的“按国家规定审批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按省经贸委提供的备案名单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九月一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十三批备案名单的函 
  粤经贸函〔2009〕1171号
省国税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现将我委登记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三批共3家)报送你局,请收阅。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三批)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三批)

序号

市场主办单位名称

市场名称

市场地址

邮编

法人

电话

传真

1

湛江市广信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湛江市广信二手车交易市场

湛江市赤坎区康达路1号、2号之二

524000

许建国

1380280830

07593211888 

2

清远市新途旧机动车交易有限公司

清远市新途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清远市新城规划西45

511500

王磊

07633380216

07633380216

3

佛山市顺德合诚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合诚旧机动车交易中心

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新松居委会广珠路西侧

528300

梁女

075722239998

0757223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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