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务代理 >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 税务代理综合类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09]2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2-11
实施时间: 2009-2-15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18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县(市、区)物价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4号)转发给你们,请自2月15日起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实施《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具体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另行制定。
  二、在省未统一制定涉税鉴证业务政府指导价前,各地涉税鉴证业务政府指导价暂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税务机关制定,并报省物价局、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备案。
  三、省物价局、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规范税务代理收费的通知》(粤价[2001]271号)自2月15日起废止。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对《规范本市资产评估机构服务收 沪评协[2012]18 2012/4/18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转发《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 2012/11/1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 粤价[2011]312号 2011/12/27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行 安徽省国家税务 2017/9/1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资产评估服务 鄂价工服规[201 2011/4/1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省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明 青发改价格[201 2012/6/18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 豫注税协发[202 2024/8/14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对税务中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苏价费[2004]14 2004/4/9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交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依据的复 粤价函[2010]14 2010/3/9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 闽价服[2011]19 20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