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9]8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30
实施时间: 2009-4-30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64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9]29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省局对相关的省局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将省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和文件条款目录公布如下,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请一并落实。各市亦应结合税务总局和省局的文件清理,及时对本市相关文件进行清理。
  一、全文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件)
  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空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1999]159号)
  2.《关于承接政府指令性任务而取得财政性拨款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4]179号)
  二、部分条款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件)
  l.《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1994]007号)第一、二、三、四条。
  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部门所属勘察设计单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0]2号)省局补充内容。
  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咨询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0]139号)省局补充的涉及营业税的内容。
  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3]22号)第二条。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 厦门市国家税务 2011/9/2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 2018/6/15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渝工商办发[201 2014/6/5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 湘地税发[2003] 2003/10/14
深圳海关关于修改部分深圳海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深圳海关公告20 2017/11/22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一]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4/12/20
关于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 2020/1/1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 辽财法[2012]98 2012/12/10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度性文 辽财综[2017]52 2017/11/9
南京海关公告2015年第8号 南京海关公告20 201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