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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统一印制普通发票换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9]14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8-25
实施时间: 2009-8-2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96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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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213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我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管理,结合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省国税局决定启用集中印制的新版统一普通发票(简称“省统新版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除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省统新版发票特征
  (一)纸质特征
  1.发票封面采用60克本色牛皮纸印制。
  2.发票内页采用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其中发票存根联采用专用无碳复写纸,发票联、抵扣联和税务机关存根联采用新式复合防伪水印专用无碳复写纸(正面透光有明显菱形水印“SW”字样,纸张背面有桃红浅色线条)。
  (二)版面特征
  1.发票封面、封二、封三和封四的文字印色均为黑色。
  2.发票内页印刷颜色:
  (1)发票联的文字印色为棕色,抵扣联和税务机关存根联的文字印色为绿色,其发票监制章的印色均为红色;其它联次的文字印色为黑色,其发票监制章的印色均为蓝色。
  (2)手写版的发票联、抵扣联和税务机关存根联的发票号码印色均为红色;其他联次的发票号码印色为蓝色。
  (3)电脑版发票号码印色第一联为红色,第二联为紫蓝色(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为蓝色),其它联次为蓝色。
  3.发票字体:手写版发票的发票名称用楷体字4号20级,电脑版发票的发票名称用楷体字3号24级,发票票头第二行“发票联”用黑体字4号20级,发票内容用楷体字5号14级印刷。
  4.电脑版发票采用折叠式连续印刷。
  5.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外,其它版式的发票在以下地方印有色块:
  ①大、小写金额栏;
  ②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后面的数字;
  ③限额电脑版发票“合计金额超过X元无效”。
  (三)成品规格
  1.手写版发票成品规格为17×10.2cm,裁剪版发票成品规格为18.9*13cm。
  2.电脑版发票成品规格为24.1×10.16cm、24.1×12.7cm、24.1×17.8cm和21×14cm四种。
  二、省统新版发票防伪措施
  1.新版普通发票均采用特种无碳复写纸,各种类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及税务机关存根联均采用新式复合防伪水印无碳纸,其防伪特征为:
  ①正面透光有明显的菱形水印“SW”字样;
  ②水印纸背面增加了桃红浅色线条,此线条具有两项复合防伪功能:
  桃红浅色线条在紫外灯照射下能够显现出蓝色荧光影;
  桃红浅色线条具有可逆变的温变反应:在40℃以上温度环境时原有颜色变为无色;在40℃以下温度环境时为正常原色——桃红浅色。
  2.发票联经正确填开后其文字显色为紫蓝色,该颜色由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指定。
  3.发票号码位数均为8位数,字体为新式罗马字体。
  4.手写版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其监制章和号码所用油墨均采用红色防伪专用油墨印刷,即在紫外灯下呈现红色荧光影。
  5.电脑版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和税务机关存根联,其监制章采用红色防伪专用油墨印制,即在紫外灯下呈现红色荧光影。
  6.新版普通发票,其票面部分位置印有防涂改的色块,其位置详见“版面特征”第5点。
  7.发票监制章、发票名称的下横线和色块等位置采用了缩微文字的防伪措施(具体内容略)。
  三、为合理地简并、规范全省统一发票票种,此次普通发票换版取消了《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限额电脑版)十万元版、《广东省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二种版式发票的印制,其余各种类发票的适用范围不变。
  四、新版普通发票的换版时间,以粤国税征票函〔2009〕02号下达的普通发票印制通知书(广东省国税系统2009年下半年度普通发票印制计划)实施印制,并自2009年下半年起投入使用。
  为尽可能减少因发票换版所带来的损失,旧版普通发票发售时间至2010年6月30日截止,使用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五、注意事项
  无论是电脑版还是手写版的新版普通发票,由于采用了无碳复写纸印制,忌压和忌潮,用票单位和个人必须妥善保管。
  六、各级国税机关要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做好这次普通发票换版的宣传工作。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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