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财政无偿资金使用具体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发[2002]5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2-11-19
实施时间: 2002-11-19
失效时间: 2008-1-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67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财政无偿资金使用具体规定的通知 财发[2002]57号 11月19日 

为完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资金投入政策,规范财政偿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发[2002]5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02]30号),现对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财政无偿资金使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
  多种经营项目无偿资金限用于四个方面:
  1?科技推广费:指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及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可掌握在多种经营项目财政资金的8%以内?
  2?前期工作费:依照《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
  3?贷款贴息:依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发[2001]38号)有关规定据实安排使用,原则上不得用于流动资产贷款贴息?
  4?部分必要的公益性基础设建设投入:指种养基地(含良繁基地)配套完善灌排设施?农用道路及输变电设备等的补助,产业化龙头企业(含产地批发市场)直接面向种养基地的质量检测设施?服务设施及环保设施建设等的补助?
  多种经营项目财政无偿资金要先用于上述前三项,如有剩余再用于必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二?要把有限的多种经营项目财政无偿资金真正用在项目上,并随项目安排,避免无偿资金安排的随意性?产业化龙头项目确因未承担科技推广任务,未争限到贷款,或未发生公益性投入,致使无偿资金用不出去或用不完的,允许将该类项目的无偿资金依次调剂到种值?养殖基地项目,但不得将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的无偿资金调剂给产业化龙头项目?种植?养殖基地项目之间及同类项目之间不得进行无偿资金的调剂? 
  三?要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多种经营项目财政无偿资金,并认真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4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8-1-31
实施时间:2008-1-3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管理具体事项的通知 财农综字[1995] 1995/7/7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绩效评价 浙财农发[2012] 2012/7/16
关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 2016/1/19
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 财发[2015]12号 2015/6/2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报上海市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 沪财农[2011]12 2011/4/12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申报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产 浙农综办[2015] 2015/5/11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1994]72 1994/5/23
关于编报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规划的补充 2013/10/25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申报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产 浙农综办[2015] 2015/3/13
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9]63 200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