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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注协[2009]22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9-7-14
实施时间: 2009-7-14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490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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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深入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战略,加强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队伍建设,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方案》(吉注协[2008]68号)的部署,现就今年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拔尖人才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可申报拔尖人才候选人:
  1、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50周岁;
  2、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3年(含3年,即2006年7月1日前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以上,且近3年(含3年,即2006年7月1日至今)没有因违法违规受过行业惩戒、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本人过错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和不良影响;
  3、具备在会计师事务所5年(含5年,即2004年7月1日至今)以上的执业经历;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准则,诚实守信;
  5、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奉献爱心,积极参与各项公益事业,努力维护公众利益和行业声誉。
  二、选拔程序
  1、确定选拔对象。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自愿申报(申报表附后),并于8月7日前将申报表报送省注协培训部,省注协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定。
  2、组织测试。省注协在10月组织选拔对象集中测试(笔试),根据测试结果确定我省第一批拔尖人才培养对象,并在省注协网站公示。
  3、培养选拔。对于确定为行业拔尖人才培养对象的注册会计师,省注协将分步骤、有计划地采取集中培训、学习交流、专题研讨及研修等方式进行培养,提升培养对象的业务素养和执业能力。
  省注协联系人:杨凯 联系电话:0431-88591881
  王萍联系电话:0431-88593665
  传真:0431-88591823
  电子邮箱:yang3927@
  附件:《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拔尖人才申报表》
  二OO九年七月十四日
相关附件:
附件: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拔尖人才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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