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专题综合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经济增长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字[2009]27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28
实施时间: 2009-4-28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414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扩大内需,推动创业就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去年底至今年初,我局先后印发了《关于改进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通知》(桂地税发[2008]164号)、《关于改进地方税收管理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经济增长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2008]177号)和《关于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2009]15号)三个文件。各地在贯彻上述政策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经研究,现就有关税收政策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各地反映,《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改进地方税收管理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经济增长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2008]177号)关于财政补贴收入不征税的规定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的规定不符,应如何处理?
  我局意见,《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2009]16号)中已经明确:“此前规定凡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因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改进地方税收管理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经济增长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2008]177号)文中关于财政补贴收入不征税的规定与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不符,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 沪财法[2006]38 2006/6/7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驻皖部队推进后勤保障社会化有 皖地税函[2004] 2004/3/19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 甘地税一[2002] 2002/7/3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 浙国税流[2003] 2003/5/20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京财税[2000]10 2000/1/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 厦地税发[2009] 2009/4/3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 闽国税函[2005] 2005/4/19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京财税[2001]44 2001/1/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含金成份产 津国税进[2005] 2005/9/19
关于免税业务统一管理等7项进口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关税[2018]41 201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