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务登记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的函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发改[2008]181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11-3
实施时间: 2008-11-3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90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国税局:
  你局《关于提请核准税务登记证件销售价格的函》(京国税函[2008]479号)收悉。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税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1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市、区县国税局向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收取工本费标准等有关规定函复如下:
  一、具体标准见附件。
  二、请市、区县国税局持本函到市、区县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
  三、请市、区县国税局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函复。
  附件: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标准表

相关附件:
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标准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批复 粤国税函[2008] 2008/12/15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资料的公 深圳市国家税务 2013/6/13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社会组织等纳 粤国税函[2016] 2016/3/22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对税务登记基础信息及加强手机短 0001/1/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代码赋码 浙国税征[2003] 2003/8/1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联合办理税务 湘国税发[2008] 2008/7/1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税务登记跨区迁移“同城通办” 济南市地方税务 2016/1/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豫国税函[2007] 2007/7/2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已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令 2004/2/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联合税 北京市地方税务 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