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9]12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9
实施时间: 2009-6-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441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通知》第三条所称的“法定具有吸收存款职能的机构”是指经国家银监会、重庆市银监局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二、《通知》第五条所称的“贷款类债权”是指经批准的金融类企业符合条件的贷款类债权(含抵押、质押、保证等贷款以及银行卡透支、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等)。
  三、《通知》第十三条所称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包括: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政府有关部门、保险公司、中国驻外使(领)馆等部门作出的判定、裁定、文件、证明、证据等。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是指消防、公安、车辆管理、房管部门、锅炉、电梯安检部门等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无对应的技术鉴定专业机构证明的,可由企业技术部门聘请专家鉴定,由专家、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共同签章并出具鉴定证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九年六月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 鄂地税发[2009] 2009/5/19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税局江西省地税局关于公布我省第一 赣财法[2007]59 2007/12/9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 皖国税函[2002] 2002/1/22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 黑地税函[2005] 2005/3/10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有关 浙地税发[2005] 2005/9/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14]37 2014/10/27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五矿[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交20 苏国税函[2004] 2004/3/9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市]和省级农村 皖国税函[2002] 2002/5/3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制糖企业有关费用所得税税 桂地税发[2006] 2006/11/28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诉讼费垫款税前扣除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3] 200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