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经营活动达到一定规模后享受税收优惠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地税函[2004]53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失效时间: 2010-12-22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467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各地来函来电反映,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经营活动反映其工商营业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但其实际雇佣人员超过8人达到企业规模标准,如何确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问题。根据国家有关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经研究,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经营活动,所办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但其实际雇佣人员8人以上,可享受新办服务型企业或商贸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由设区市地方税务局审批。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有效、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5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22
实施时间:2010-12-22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 青国税函[2003] 2003/1/1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 浙财税政字[200 2006/5/15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 琼财债[2005]16 2005/12/5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国家 闽人社文[2010] 2010/5/19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 厦国税函[2006] 2006/3/27
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经贸委青海 西中支[2003]8号 2003/1/23
中国人民银行西宁市中心支行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劳动保障 西中支[2006]44 2006/2/21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下岗失 济地税发[2003] 2003/5/28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事劳动保 琼银发[2003]13 200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