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的工资费用支出比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9]18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12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563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的工资费用支出比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5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工资费用支出的比对工作,对由同级地税部门反馈的信息,各地国税机关要认真排查有问题的企业,加强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管理,切实堵塞征管漏洞。
  请各地于11月底前将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工资费用支出的比对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及对此项工作的意见及建议以正式文件报省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若干问题 青地税函 [2004 2004/12/16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02年度职工平均 2003/3/25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 京社保发[2013] 2013/6/9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7年本市地方 沪财企[2008]5号 2008/1/29
人事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1999年调整水产事业单位船员 人发[1999]126号 1999/11/2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粤国资考核[200 2005/2/3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 宁地税发[2006] 2006/9/15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及 2006/8/22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家 200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