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核定征收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企所[2009]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25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521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第二稽查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 〕 69 号)精神,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 (试行)的通知 > 的通知》(津地税所〔 2008 〕 17 号)第一条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废止。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内国税函[2014] 2014/4/23
辽宁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辽财办预[2014] 2014/5/8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 苏国税函[2008] 2008/4/2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2014/9/30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型微 皖国税发[2015] 2015/3/25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问 吉林省国家税务 2014/5/15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 2014/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新国税函[2014] 2014/4/18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 鲁国税发[2010] 2010/3/2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广东省国家税务 20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