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物业管理等企业从事代理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地税政一[1997]47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7-9-24
实施时间: 1997-9-24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42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和省局的要求,我市对代理业征收营业税制定了规范化的操作办法,各基层局都能认真执行规定,严格操作程序。但从今年市局开展年审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有的应上报审批的代理企业未及时上报省、市局审批,经税务稽查发现问题后才要求予以补办手续。各基层局也反映了代理业年审增加工作量等一些问题,为此,现就进一步搞好代理业营业税征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要求按照代理业征收营业税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办理,对属于拆迁、物业、货运、船务等业务的按规定应上报省、市局审批,未批的一律不能按代理业征税。
  二、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质量。从今年10月起,凡已经省市局批准的代理企业确定扣除项目,除企业需要增加扣除项目外,一律不再进行年审(包括以前市局审批限制年度时间的也一律不再进行年审),以减少基层与企业的工作量,但基层局要认真搞好检查工作。
  三、加强调查研究。各基层局要加强对代理业的管征,特别是要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一些对加强代理业行之有效的单项管征办法,以促进税法执行统一和完善代理政策。
  特此批复。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杭价服[2012]11 2012/6/1
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 2015/7/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 沪保监发[2009] 2009/4/3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今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 2012/2/1
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 保监发[2006]70 2006/6/15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耕海山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大价发[2012]9号 2012/2/1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 青发改成本[201 2013/7/3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龙湖悠山郡三期室内停车场物业服务收费 渝价函[2012]43 2012/3/14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美树•日记一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 大价发[2012]12 2012/2/1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樱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 大价发[2012]19 201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