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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政府纠风办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公布全省涉及交通和车辆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财办综[2009]40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监察厅 河南省交通厅 河南省审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9-5-31
实施时间: 2009-5-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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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交通运输局、监察局、政府纠风办、审计局:
  为规范交通和车辆收费管理,防止乱收费,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监察部 国务院纠风办 审计署关于全面清理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的通知》(财综[2009]6号)的要求,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审计厅联合对全省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报经省政府批准,决定保留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项,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收费项目34项(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附件2)。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收费项目清理结果的落实工作。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的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规范管理,跟踪问效清理结果的执行情况,确保清理结果的贯彻落实。

  附件:
  1、保留的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各地自行设立的涉及交通和车辆的乱收费项目

  二○○九年五

  附件1
  保留的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共13项)

  中央管理10项
  部门     收费项目
  公安(6项)  机动车牌照费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含临时)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驾驶员证照费
         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
         机动车驾驶员报名考试费
  交通(1项)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农机(1项)  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
  技术监督(1项)计量收费(含出租车计价器、车速里程表检测)
  环保(1项)  环境监测服务费(机动车辆噪声检测)
  省管理3项
  部门     收费项目
  公安     机动车场地计时租用练习收费
         禁行线路通行证工本费
  交通     公路设施损坏赔偿费

  附件2
  各地自行设立的涉及交通和车辆乱收费项目
  (共取消34项)

  部门     收费项目
  公安(7项)  五小车辆收费
         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费
         机动车号牌架费
         驾驶证审验费
         补换审验合格标志收费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费
         机动车全检收费
  交通(19项)  交通客货票据工本费
         汽车零担物交接清单工本费
         道路货物运单领购薄工本费
         交通运输路单工本费
         甲乙丙种货物运单工本费
         甲乙丙种货物运单无碳复写纸印刷工本费
         机动车维修从业资格考核(材料)费
         城市出租车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费
         城市出租车业务(服务)技能培训费
         经批准临时占用公路费
         超限车辆公路损失补偿费
         超限超载检测费(含装车费、卸车费、货物保管费、超限车辆检测费)
         超限运输收费
         超限运输监控费
         营运汽车驾驶员自愿性培训(客、货运、维修、搬装、出租等)
         公路损失补偿费
         营运资格办证培训费
         超限运输监控室收费
         农村公路设施损坏赔偿费
  环保(2项)  机动车辆尾气排污费
         机动车辆噪声超标排污费
  农机(4项)  引进收割机中介服务费
         代收证照及各种标志工本费
         驾驶员审验复训费
         拖拉机驾驶员审验费
  建设(客运管理部门)(2项) 服务管理费
         业务(服务)技能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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