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所[2009]1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18
实施时间: 2009-5-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56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所得税预缴是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均衡入库的重要方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总局、市局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入库比例,严格规范预缴申报工作。
  二、统一和规范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和方法
  (一)我市国税系统负责征管的企业实行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
  三、进一步加强跨地区经营总机构的预缴管理
  加大对总机构预缴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总机构上一年度的全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占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款比例明显偏低的,应及时查明原因,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四、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纳税服务工作
  加强与企业的信息沟通,认真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深入分析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相关问题,确保预缴工作顺利进行。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 豫国税函[2010] 2010/5/21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海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 海南省国家税务 2014/4/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网上申报调 2014/10/8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 甘国税函发[201 2010/5/24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有关事项的 国家税务总局天 2019/8/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 北京市地方税务 2012/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 湖北省国家税务 2011/1/1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琼国税发[2008] 2008/4/16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湖北省国家税务 2012/1/9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 粤国税函[2008] 200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