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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稽查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发文文号: 津国税稽[2009]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11
实施时间: 2009-3-1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71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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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津国税稽〔2007〕4号)要求,市局稽查局对20个基层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稽查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2008年度,各单位稽查部门累计检查各类纳税人3809户,其中检查有问题的2622户,全市平均查实率为69%;查补税款、罚款、加收滞纳金 57542万元(其中,税款45974万元、罚款6326万元),全市平均处罚率为13.8%;入库税款、罚款、加收滞纳金47355万元,调减留抵税金 1659万元,全市平均入库率为82%。
  与去年同期相比,检查户数增加268户;查补总额增加2498万元,增幅为5%;入库总额增加16344万元,增幅为53%。
  查补数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单位有海税分局,南开区、河西区、和平区、河东区、塘沽区、北辰区、河北区、津南区国税局;入库数额超过1500万元以上的单位有海税分局、直属分局,南开区、河西区、和平区、塘沽区、东丽区、武清区、河北区、津南区、宁河县、大港区、河东区国税局;查实率达到80%以上的单位有东丽区、武清区、红桥区、宁河县、大港区国税局,直属、海税分局;处罚率达到30%以上的单位有东丽区、静海县、蓟县、河东区国税局;入库率达到95%以上的单位有东丽区、宁河县、汉沽区、武清区、塘沽区、大港区、河西区国税局,海税分局和直属分局。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5个单位的查实率未达到60%,有9个单位的处罚率低于15%,部分单位查补数额和入库数额比去年同期有不同程度的减少,个别单位入库率偏低。
  二、稽查执法及案卷管理情况
  总的看,各单位对执法工作高度重视,执法程序、运用法律依据、证据取得、文书使用等各环节的执法工作质量都比以前年度有了很大提高。一些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落实措施夯实了基础,规范了管理。如,南开区国税局召开了案例交流会,评选出稽查示范岗,开展了优质稽查案卷评选等活动。河东区国税局对《税务稽查报告》中的稽查依据、纳税人基本情况、调查取证过程及违法事实、处理意见及依据等逐项进行了规范统一。对典型的税收违法方式、手段进行分析,将分析结果在局域网发布,达到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目的。东丽区国税局研究制订《税务稽查档案归档说明》,细化稽查档案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案卷质量。和平区国税局加强案件复查工作,切实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津南区国税局规范完善稽查工作考核办法,促进了稽查工作的整体水平的提升。
  存在的主要问题:个别文书内容填写不准确、取证不完整、个别案卷偷税比例计算不正确等。
  三、税收专项检查情况
  按照总局及市局工作部署,各级稽查部门从2008年3月份起集中开展了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品牌营销的总代理商(总经销商)、自行车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专项检查。各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选择了一至两个低税负行业作为本单位专项检查项目。同时,组织骨干力量完成了总局统一部署的平安保险、烟草行业及工商银行的专项检查工作。全市专项检查各类企业1217户,查补税款17568.84万元、罚款4005.86万元、滞纳金773.10万元,合计查补 22347.8万元,入库12745.79万元,调减留抵税额768.54万元。
  东丽区国税局结合纳税评估开展了自行车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案件查实率、入库率、处罚率等指标均达到100%,查补税款(含罚款、滞纳金)1339.69万元。武清区国税局在自行车专项检查中充分了解自行车行业市场的基础信息,查清存在的涉税问题,达到了查处涉税违法行为、规范行业税收秩序的目的。直属分局结合保险行业的特点,组织保险行业开展自查,收到良好的效果。
  存在的主要问题: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不均衡,一些单位对本辖区相关企业底数不清,检查效果不明显。入库率偏低,案件处罚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四、金税协查和案件协查工作
  各单位认真落实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升级、部署存根联滞留票检查及第三类案件查处等工作。在规范协查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划分,理顺工作思路,提高协查质量的前提下,确保了我市协查系统的平稳运行。全年通过协查系统发起委托协查发票 5705份,涉及企业480户(次),金额74531.29万元,税额10577.58万元,收到协查回复发票5526份,其中有问题发票386份,选票准确率为6.99%,查补收入5.76万元。全市各单位受托收到协查发票5791份,涉及企业1151户(次),金额74400万元,税额11688万元,协查回复发票5878份,累计按期回复率为100%,其中有问题发票811份,查补收入279万元。在委托协查及受托协查工作中,一些单位为各地案件查处工作承担了很大的工作量,为各地案件查处工作作出了贡献。同时各单位对市局全年安排的协查动态分析报告和案件协查工作,能够按要求认真完成,确保了市局上报材料的时间及时、数据准确、内容详实。河北、北辰区国税局等单位以确保“协查回复率”100%和“回复质量”为重点,严格执行协查系统操作管理办法,同时主动运用协查系统进行涉税案件的协查工作,提高案件的查处效率。
  存在的主要问题: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委托协查效率较低;受托协查结果回复情况统计数据存在较大差别。
  五、税务稽查查帐软件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国税系统税务稽查工作信息化建设,丰富稽查查账手段,促进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升,全市各有关单位积极行动,做好电子查账系统软、硬件的配置及调试工作。在掌握所辖企业使用记账软件情况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员培训。和平、河东、河西、南开、红桥区国税局等单位安排专人操作实施,及时总结分析典型案例,并对稽查人员开展专业培训,一些单位还深入到无锡软件基地进行集中培训和学习,为推广运行“稽查查账系统”软件打下良好基础。津南区国税局以税务稽查查账软件的使用为契机,加速稽查信息化步伐,积极推广使用查账软件,同时利用查账软件网络版的优势,创新复查机制,做到边检查边复查,人工稽查和软件稽查相结合,强化内部监督,规范了执法,促进稽查质量的提高。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些单位对查帐软件的部分功能模块尚未使用,个别单位只培训仍未在检查工作中使用查账软件。
  六、举报工作情况
  各单位认真落实税收违法举报案件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基础工作,加大对重大涉税违法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提高了举报案件的受理、处理和督办工作质量与效率。全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503件,查结410件,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8461.19万元,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 3805.72万元,发放举报奖励3.7万元。全市举报案件平均查结率为82%,查实率为45%、处罚率为65%。大港区、汉沽区、津南区、静海县、武清区国税局优先安排时间、优先安排稽查骨干检查举报案件,举报案件查结率为100%。大港区、津南区、武清区国税局等单位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重点举报人的疏导工作。河北区、红桥区、河西区、大港区、宝坻区、宁河县、西青区国税局等单位根据重大举报线索认真进行查前分析,主管局长亲自督办,稽查人员在查深、查细上下功夫,发现并查处了17起大要案件,严厉地打击了涉税违法行为。河北区国税局提出用“五心”服务积极做好举报工作。一年来,全市各单位都能按要求撰写举报工作总结,大港区、静海县国税局等单位工作总结的质量较高。
  存在的问题:全市举报案件的查结进度不均衡,重复举报和越级上访的现象仍有发生。
  七、大要案情况
  全市大要案件备案共43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28件,达到总局备案标准的5件,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8418万元。涉及的主要问题类型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大头小尾少记收入,设立账外账不记收入,超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宣传费,取得虚开的建安发票,出售固定资产未交所得税等。
  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区县存在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备案,未报送税务处理执行情况、备案材料不完整等。
  八、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
  按照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税发[2008]12号)要求,我市自2008 年2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全市查获案件28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9人,收缴各类发票 23541份,查补税款12723万元,罚款71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万元,专项整治行动收到了一定成效。
  为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我市再次采取统一行动,对利用街头散发非法名片的方式大肆兜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活动,同时对散发发票违法信息的集散地(车站、码头、路口等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在此项工作中,一些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广扩渠道,迅速行动,把专项整治工作引向了深入。如,南开区、静海县、河北区国税局,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扩大了工作成果,进一步净化该地区的税收环境,在全市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单位对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工作的行动滞后;个别单位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
  九、稽查工作材料报送情况
  稽查工作材料的报送是加强税务稽查管理,建立、沟通稽查工作渠道,及时传递和利用稽查信息的一项重要工作。从各单位报送季度工作报告、全年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典型案例、案件公告、工作信息及相关报表等材料的情况来看,一些单位比较重视,报送的材料内容丰富,特点突出、数据丰富、信息量大,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本单位相关稽查工作的实际情况。但有些单位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个别单位报送的工作材料内容不够详实、数据分析欠具体,未能全面反映本单位稽查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有的单位相关材料的报送不够及时,数据不准确,影响了全市汇总上报工作。
  2009年,我市国税稽查工作担负着重要职责,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到稽查工作面临的形势,突出重点,抓住中心,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作到依法稽查、规范执法。同时,要针对考核通报的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措施,认真做好总结和整改,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为全市各项税收任务的完成做出努力和贡献。
  附件:1. 2008年度全市稽查工作开展情况通报表一
     2. 2008年度全市稽查工作开展情况通报表二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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