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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涉税审批事项管理系统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5]17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5-16
实施时间: 2005-5-1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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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精细化,形成全面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优化纳税服务,省局将在全省推广应用涉税审批事项管理系统。现将《全省涉税审批事项管理系统推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推广应用的工作计划,做好全面推广的准备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和问题向省局反映。

  全省涉税审批事项管理系统推广工作方案

  由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承担的省局试点项目“涉税审批事项管理系统”的开发工作于2004年12月完成,并在广州市开发区国税局试点应用。该系统是在现有的全省统一征管软件基础上将“税务登记”和“纳税人管理”两个模块进行整合,经过广州市开发区国税局近三个月的试点运行,进一步得到完善,目前运行平稳,较好地提升了全省统一征管软件的应用水平,并为全省推广应用打下了基础。2005年3月22日,省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在试点单位召开了“涉税审批事项管理系统”工作现场验收会议,对该系统的应用效果予以了充分肯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为做好“涉税审批事项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广工作的目标
  通过“涉税审批事项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推进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工作标准化、精细化,优化纳税服务,形成全面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益,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有效地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促进全省国税征管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系统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新旧软件系统的顺利切换,省局成立“涉税审批事项管理系统”推广领导小组:
  组长:潘伟景副局长;
  副组长:刘新华、梁世桃;
  成员:各业务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业务小组和技术小组,具体负责全省推广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向推广领导小组和省局有关部门汇报推广工作的进度和存在的问题,指导全省开展推广工作等。
  业务小组组长:刘新华,成员由各业务处室和部分基层的业务骨干组成。业务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全省统一的业务流程、指导基层第一线征管人员业务培训、建立业务配置工作机制和组织日常业务配置工作。
  技术小组组长:梁世桃,成员由信息中心牵头组成。技术小组负责系统上线的数据库与软件升级、技术培训、相关技术工作指引的编写、上线前后的问题跟进、上线后的技术维护。
  三、推广工作的总体安排
  省局决定今年内完成该系统在全省的推广准备工作,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全面使用。遵循积极稳妥的原则,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江门市国家税务局的试点(第一阶段)。4月至8月份,在广州市全面推广的基础上,江门市国家税务局作为省局试点单位进行推广应用。省局业务小组、技术小组与江门市国税局共同制定详细的推广应用工作方案,修改完善业务流程、完善软件、系统测试、升级、人员培训和配置业务流程等工作。这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是:
  1、修改完善全省统一的业务流程。该项工作是此次推广工作的重点和关键。在广州市国税局形成的业务流程基础上,由业务小组具体负责修改完善全省统一的业务流程,同时明确全省统一的内容和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内容(流程线路和办理岗位)。
  2、进一步完善软件,做好相关的技术准备。根据广州市的推广应用情况,进一步完善软件,组织技术力量编写系统升级、转换,业务规范配置的文档,完成系统升级的相关开发工作。
  3、组建涉税审批事项管理系统推广的业务队伍和技术队伍,指导全省推广应用工作。
  (二)在全省全面推广(第二阶段)。在完成江门市国税局试点工作后,省局召开全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对推广应用工作进行统一部署。8月至年底,完成其他地市的推广。各地在推广前首先要选择一个县(区)进行试点。主要工作内容和步骤包括:
  1、各市上报推广工作方案,确定试点的县(区)局,成立业务和技术小组。
  2、省局组织对各市的业务和技术小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业务流程规范、业务需求配置、操作等内容。
  3、各市完善业务流程,报省局审核。
  4、搭建环境进行系统测试。
  5、对试点县(区)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按照业务需求进行配置,完成试点县(区)的推广应用。
  6、在各地县(区)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在2006年1月1日前完成全省的推广工作。
  四、应注意的问题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涉税事项审批管理系统的推广工作本质上是基层日常税收管理工作的全面标准化、精细化的一个过程,是一种全新的管理理念和工作模式,意义重大,推广难度也较大,需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2、加强检查和指导。省局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对推广工作全过程的检查和指导,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全国、全省征管工作会议精神,夯实税收征管基础,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工作来抓,及时研究解决推广中遇到的问题。
  3、实行人工管理和软件管理双轨制。强调基于纸质资料传递的人工管理流程和基于电子信息传递的软件管理流程同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无纸化作业。
  4、建立业务规范的维护工作机制。全省涉税审批业务规范统一后,今后凡有业务政策发生变化,相关业务部门都应负责及时修订受影响的涉税审批业务规范,征管处负责统一汇总,技术部门负责在软件中统一更新配置,以保持业务规范的及时更新和全省统一。
  5、部署省局机关涉税审批应用。为配合全省涉税审批事项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省局机关同时安装使用该系统,对部分税收业务进行审批,将省局机关内部的审批工作纳入标准化管理,实现与市局审批工作的衔接。
  6、关于佛山市国税局的推广应用问题。由于佛山市国税局使用总局的综合征管软件,省局将另外专题研究其推广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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