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6]35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7-20
实施时间: 2006-8-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66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转发给你们,省局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省使用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式样附后)必须严格按税务总局有关规定设计排版,并报经税务总局审核确认后印制。
  二、各地要做好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启用工作,务必保证纳税人从2006年8月1日起正式使用。
  三、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从2006年8月1日起停止使用,各地要做好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理销毁工作。
  四、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软件系统已下发。请各地及时登陆总局技术支持网站(http://130.9.1.248/kbweb/thunisoft/knowledgebase/rjk/dealBrowser.do?actn=bsMain&subsystem=name.knowledgebase.rjk),在此软件库的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栏目中下载该软件、软件说明书以及多媒体培训教材等资料。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报告省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切实做好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收费站点工 财综[2002]94号 2002/12/2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征求完善机动车辆 2011/4/25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 豫发改收费[201 2015/9/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 赣国税函[2006] 2006/4/3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收集、整理我省对《机动车 2005/1/13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 穗国税发[2006] 2006/8/17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码 粤价[2009]247号 2009/11/4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 山东省地方税务 2017/3/1
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 保监发[2002]13 2002/12/27
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机动车辆保险3个附加险 保监复[2003]89 2003/5/20